[时事评论] 法院巡回审判七里桥镇龙华村75岁村民失火烧山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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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30 10: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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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县在七里桥镇龙华村村级组织活动中心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当地村民失火烧山案件。
   【正文】2017年10月27 日13时许,75岁的被告人柏某在自家旱田燃烧茅草,引发森林火灾,灌木林过火面积11.12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刑事犯罪。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被告人属过失犯罪,且其本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等实际情况,决定启动巡回审判。
    庭审现场, 公诉人以此次巡回观摩为契机,就失火罪的犯罪构成及社会危害性,向旁听人员进行了以案释法,启发大家要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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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是这样的:2017年10月27日,被告柏某在县七里桥镇龙华村自家旱田燃烧茅草,期间茅草结爆炸,又突起大风,风将燃烧的茅草吹至田边的山林,火星四处蔓延,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灌木林过火面积达11.12公顷。12月1日,县检察院以被告柏某涉嫌失火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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