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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提升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省市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十星级文明户”创建为载体,大力倡导新风尚、孕育新文化、促进新发展,建设新家园。
二、创建内容及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内容:爱党爱国星、勤劳致富星、诚实守信星、团结友善星、孝老敬贤星、遵规守法星、生态建设星、计划生育星、环境卫生星、科教文体星。“十星级文明户”分“十星级文明户”和“十星级文明示范户”两个层级。
(一)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
1、爱党爱国星:①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②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社区)两委的集体决定;③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④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⑤积极参与村民(社区)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居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⑥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⑦积极支持、带头配合政府由于公共利益组织实施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
2、勤劳致富星:①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合格农民(居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②勤俭持家,艰苦朴素;③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④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有一个以上收入较高且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⑤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家庭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年本村(社区)年平均水平;⑥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⑦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3、诚实守信星:①诚实不欺,重约守信;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③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④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⑤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4、团结友善星:①家庭家族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邻里、妯娌之间和睦相处,不排斥移民或外来人口;②与人相处宽容随和,不斤斤计较,不打击报复;③尊重别人隐私,背后不说人闲话,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④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学雷锋社会志愿服务活动;⑤主动参与道路(楼道)清扫、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活动。
5、孝老敬贤星:①孝老爱亲成为家风族风传承的重要内容,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②老人衣食无忧,病有所医,老有所乐;③不虐待儿童,营造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④尊重并学习本村(社区)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乡贤。
6、遵规守法星: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与各类普法教育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不违规违法,不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和非法组织;②不私挖盗采矿产、文物古迹,不侵占、不强占强要国家或集体财产;③依法依规维护权利和自由,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不堵门、堵桥、堵路行为,无“三强”阻工行为,不胡搅蛮缠,不漫天要价,不出现非正常、越级信访问题;④自觉远离封建迷信和黄赌毒;⑤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⑥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销售。
7、生态建设星:①按照“绿、净、齐、富、厚、和”的要求,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社区建设;②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③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④节约使用水电等能源,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⑤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滥砍乱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⑥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⑦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⑧不私采滥挖河道沙土、石头;⑨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8、计划生育星:①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自觉实行计划生育;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不近亲结婚,不干涉婚姻自由,不非法领养,不超生或包庇超生人员,不重男轻女,不非法鉴别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③了解掌握避孕节育知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计生工作,帮助亲友和邻里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环境卫生星:①按照当地风格,统一规划设计新建或改建住房,有条件的完成“四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②保持住房内外的清洁卫生,物品堆(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村民做到无“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兽乱跑)现象。社区居民户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做到“五无”(即无乱停乱摆、无乱贴乱画、无乱排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栽乱种)现象,不占道、出(店)门经营;③积极接受健康教育,改陋习,讲究个人卫生;④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及时让儿童参加疫苗接种,主动配合各种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⑤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10、科教文体星:①祟尚科学,学科学,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就业培训、技能培训和科普活动,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懂1门以上实用技术;②积极选用优良动植物品种,科学种养;③在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④尊师重教,积极参与政策允许各类助教、助学活动;⑤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⑥家庭能够收看电视节目,拥有一定数量的图书和文化、体育用品,能够通过到图书室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
(二)“十星级文明示范户”创建标准
在“十星级文明户”标准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才可能参与“十星级文明示范户”评选:
1、在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方面,有比较突出表现的;
2、在履行国家和集体义务方面有比较突出表现的;
3、积极发明或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促进当地生产发展,群众致富成效较好的;
4、通过合法生产、经营,家庭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收入水平在全镇(街道)处于前列的;
5、自已致富了,还主动带领、帮助群众共同致富并取得较大成效,特别是帮助部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
6、依法合理纳税,上缴税款数额较大的;
7、在生产、经营方面诚实守信表现受到社会普遍好评,即使遇到困难、自身利益受损也信守承诺的;
8、积极参加“三关爱”(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等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在修路架桥、损资助学、扶残助残、扶贫帮困等社会公益事业方面成绩比较突出的;
9、在抢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抢救国家、集体财产安全等方面见义勇为的;
10、在孝老爱亲方面比较表现突出,特别是体贴照顾身体有缺陷、生活不方便自理的亲人社会反响较好的;
11、敢于检举揭发并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12、敢于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非法活动作斗争的;
13、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并主动帮助群众用法律法规维护合法权益,在社会普遍反响较好的;
14、带头完成“四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长期保持家庭环境清洁卫生,受到当地群众普遍赞誉的;
15、“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好,受到上级部门表彰的;
16、在“五个文明”建设中,优秀事迹被县以上主流媒体作为典型宣传报道推介的;
17、某单方面工作受到镇以上党委、政府部门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的;
18、生产、生活等方面经验作法得到镇以上党委、政府部门推介或进行典型发言的;
19、积极支持当地党组织和政府部门工作,主动帮助排扰解难,得到上级领导认可的;
20、其他方面表现优秀,受到社会认可的。尤其在落实“十颗星”内容方面,综合成绩较好,镇村一致认可的。
三、激励奖励机制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成效作为文明镇、文明街道、文明社区命名表彰的重要依据,纳入全县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干部绩效考核和其他命名表彰工作的考评体系。要建立健全“十星级文明户”和“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奖励机制(具体办法另定),使他们在创建活动中既受教育又得实惠,既有精神奖励,又有物质奖励,从而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创建热情。
四、评定方法及程序
(一)评定方法
基本符合“十星”内容且没有否决条件的现象,可以评星。否决条件如下:
1、爱党爱国星:不参加村(社区)民委员会等民主选举和村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不参加道德讲堂、十星级评选活动;有诋毁党和国家的言行举止;参与阻止政府因公共利益组织实施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
2、勤劳致富星:婚丧嫁娶过度操办;低保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村平均水平。
3、诚实守信星:贷款、借物不还;坑蒙拐骗;在银行有不良信用记录。
4、团结友善星:拨弄是非;寻衅滋事;家庭、妯娌、邻里不团结;不支持、不参加村里组织的公益活动。
5、孝老敬贤星:不孝老养老;虐待子女;不尊重乡贤。
6、遵规守法星: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打架斗殴、打牌赌博;家庭成员出现堵门、堵桥、堵路行为,出现“三强”阻工行为,出现非正常、越级信访问题;家庭成员一年内有违法犯罪或受到过治安以上处罚;从事封建活动;严重偷税漏税。
7、生态建设星:房前屋后适宜绿化未绿化;有滥垦乱占林地,滥砍乱伐林木,滥采乱挖野生植物,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行为;
8、计划生育星:三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9、环境卫生星:村民房前屋后脏乱差,出现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兽乱跑现象。社区居民门前“三包”责任书落实不好,出现乱停乱摆、乱贴乱画、乱排乱放、乱搭乱建、乱栽乱种,占道、出(店)门经营现象;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0、科教文体星:子女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不参加村(社区)委会组织的文体活动、科普活动。
(二)评定程序
1、十星评定工作要坚持“按照流程、紧扣标准、严创真评、宁缺毋滥”和“半年初评、年底复评、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每年6月为全县集中初评时间,12月为全县集中复评时间。
2、 “十星级文明户”的评定要严格按照“农(居民)户自评—群众互评—协会审查—小组审定—张榜公示—复议核定”的程序进行。
⑴、农(居民)户自评。在宣传发动阶段将创评标准发给农(居民)户,由农(居民)户对照标准为自己评星。
⑵、群众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由村(社区)委会发动,以村(居)民小组(联组)或自然村院为单位,组织村(社区)农(居)民开展相互评议。
⑶、协会审查。“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协会根据互评结果,严格对照创评标准逐条逐户进行审查。
⑷、小组审定。村(社区)委会“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协会审查结果一周内进行审定。
⑸、张榜公示。村(社区)委会“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及时进行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张榜采取分院(组)公示和村(社区)委会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采取广播公示等形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达到家喻户晓。
⑹、复议核定。农(居民)户对首次公示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应由提出异议的农(居民)户提出复核申请,村(社区)委会“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协会应在接到农(居民)户复核申请十天内进行复查、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村(社区)委会“十星级文明户”创评领导小组进行复审核定,最终审定结果经公示一周后生效。
3、星级评定结果公示结束后,由村(社区)委会为农(居民)户填写发放“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简明手册(十星证),明确十星等级,整理归档“十星级文明户”创评表以及创建活动的文字和图片等资料。
五、星牌的授予及管理
1、“十星级文明户”和“十星级文明示范户”匾牌或荣誉证书,由全县统一制作。
2、 “十星级文明户”的授星授牌工作由村(社区)委会采取开会集中授星、入户增星减星等方式进行。授星授牌活动应邀请县驻点领导、驻点帮建单位领导和镇(街道)主要领导参加。
3、 “十星级文明示范户”授牌工作由县驻点领导和镇办主要领导登门授予,镇(办)、村(社区)应组织适当的授星庆祝活动,进一步增强示范户的自豪感和光荣感。
4、 十星牌匾的悬挂位置应醒目规范。统一悬挂在出大门右手,上齐门楣(留出对联)的位置。
5、坚持“荣誉属于个人,星牌属于集体”的原则,加强十星牌匾的日常管理,镇(街道)和所属村(社区)委会负责监督检查。
六、评选工作要求
1、各镇、办事处、村(社区)委会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保证活动深入开展。坚持“以创为主、创评结合”和“镇(街道)主管、村(社区)主抓、群众主体”的原则,对“十星级”创建工作实行规范化、常态化管理,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争星创星的积极性。
2、各村(社区)委会要在“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吸纳辖区内部分老党员、退休老干部、中心户长组成“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协会,在村(社区)委会“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3、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创星达标活动的宣传推介,采取逐层召开群众会、入户发放宣传品、办专栏、放广播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十星级”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实现“十星级”创建宣传“高频率、高密度、全覆盖”的要求:宣传覆盖率达到100%、群众参会率达到90%以上、居民户对“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内容、标准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
4、 “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协会要按照“氛围营造—会议发动—标准入户—帮拟计划(党员干部入户帮助群众落实创星计划)—对标创建—查漏补缺”的基本程序,组织居民户持续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星达标活动,促使“十星级文明户”达到十有标准:门上挂有十星牌、墙上挂有十星创建明白袋(袋内装有资料)、有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简明手册、有创建发展规划、有信用等级证、有致富产业、有一个以上明白人、有创评活动记录、有帮建活动记录、有惠民政策到户记录。
5、“十星级文明户”评定要注重质量、控制数量,其初评数量应控制在参评总户数的50%左右,不能超过60%。
6、十星级评定分“十星级文明户”和“十星级文明示范户”两个层级。“十星级文明户”由镇(街道)“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村(社区)委会“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定;“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村(社区)委会“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领导小组评议选报,镇(街道)“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初审上报,县级专门工作机构考核验收。
七、实施步聚
1、宣传发动,创办试点(2017年3月底前)。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县电视台、祁阳新闻网、手机报等主流媒体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程序、奖励办法和措施。各镇(街道)、村(社区)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墙报、横幅等多种形式、方法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浓厚氛围。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为了稳步推进,县里将从今年12月份开始,先在3个街道办进行试点,然后再在全县全面铺开。各镇、街道办也要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方式,扎实有效地组织好“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在2017年2月前,在县城三个街道评选第一批“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约100名,进行授牌表彰。
2、开展教育、严创真评(2017年4月至11月底前)。各级各部门要将对村(居)民的思想道德教育贯穿到整个“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过程中。大力加强政治理论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科普知识教育和文明素养教育,从而确保“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实效性。在教育、争创的基础上,严格评选程序,坚持“宣传发动→标准入户→帮拟计划→对标创建→查漏补缺”的流程组织群众参与十星创建,坚持“农(居)户自评→群众互评→协会审定→张榜公示→授牌授星”的流程组织群众评选。严格按照创评程序,全面完成“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的自评、互评、协会审定和张榜公示工作,在评选和审定环节认真执行各星的否决条件,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3、挂牌授星、总结表彰(2017年12月底前)。按照评定结果,各镇(街道)、村(社区)召开授星授牌大会,组织工作专门班子逐家逐户为农(居民)户悬挂十星牌,确保挂牌率100%。要做到客观公正,评为几颗星就授挂几颗星的牌,不得弄虚作假。年底各级要对全年开展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加以提高。县、镇(街道)都要隆重表彰一批“十星级文明户”和“十星级文明示范户”,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弘扬社会正能量。各村(社区)要及时整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档案资料,做到痕迹清晰、过程完整、图文并茂。
八、组织领导
县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镇、办事处、村(社区)也应成立“十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保证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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