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 祁阳县通报4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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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8 00:40: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祁阳县通报4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



红网

11-07 21:48

红网祁阳11月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日前,湖南祁阳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进宝塘镇种田村支书杨太平赌博案。经查,2016年2月3日20时,杨太平与他人在进宝塘镇满冠村自己家用扑克牌以“扒船”的形式进行赌博,单注最低压10元,最高压20元,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2016年2月4日,被公安局罚款200元。2016年7月5日,杨太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绿化处职工陈湘军吸毒案。经查,2016年4月6日13时,陈湘军在自家的卫生间内采用烫烧的方式吸食了毒品麻古一粒。2016年4月12日,被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2016年7月16日,陈湘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建议撤销其预备党员资格。

3.下马渡镇枫林铺小学廖多俊醉驾案。经查,2015年10月13日22时,廖多俊酒后在祁阳县浯溪镇新兴北路驾驶二轮摩托车,被公安交警部门现场查获。2015年10月14日,被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11月30日,被人民法院判处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2016年1月20日,廖多俊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龚家坪镇计生办职工刘雄酒驾案。经查,2016年3月10日22时32分,刘雄在祁阳县浯溪镇滨湖路白竹湖酒后驾驶湘M2XH55小型轿车,被公安交警部门现场查获,经鉴定为醉酒驾驶机动车。2016年5月3日,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不予起诉。2016年7月20日,刘雄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运营人员: 周卉 MZ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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