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东江桥头交通逃逸受害人家属到县政府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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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 18: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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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东江桥头交通逃逸案因赔偿达不成一致意见,受害人家属到县政府上访,打横幅,不听劝,被拘留一人


0月31日上午11时30分开始,“10.20”县城东江桥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受害者多名家属因赔偿要求没得到满足,在县行政办公中心采取穿孝衣、打横幅等手段非法聚集。民警和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上前劝阻,反复宣讲法律常识劝其撤离现场,恢复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以合理合法的方式向政府反映自己的诉求。然而,王某等人依然情绪激动,不听劝阻,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县公安局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依法采取强力措施,果断予以强制带离,并对主要违法人员王某予以行政拘留,对其他四人进行了严厉训诫。

公安民警提醒
“非正常上访不属于信访问题,而是违法行为。”黎阳路派出所副所长邓小满提醒,市民在维护个人权益时,如干扰和破坏了社会秩序或妨碍了他人正当权益,不但事情得不到解决,自身还可能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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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 18:38: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江桥头交通肇事逃逸案已告破
http://www.qynews.gov.cn  文章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谢海青  李会生  时间: 2016-10-21 17:07:47 
    红网祁阳县分站10月21日讯(通讯员 谢海青 李会生)撞倒一名骑着自行车的骑乘人之后,货车驾驶人没有及时抢救伤者,而是选择了驾车逃逸。10月21日凌晨2时许,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会同刑侦民警和派出所民警,经过20小时的连续奋战,快速破获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
案发现场
    10月20日6时28分许,祁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县城东江桥头处发生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骑自行车的女孩被撞倒在地,肇事者已驾车逃逸。”
    接警后,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事发地段位于县城交通要塞,时值上班上学高峰,引来大量群众滞留现场围观,导致交通一度堵塞。出警民警一边拨打120求救电话,一边疏散交通,同时开展现场勘查、走访目击证人、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大队领导汇报案情。经120医生现场检查,发现被撞女孩因伤情严重已当场死亡。经初步了解,死者系一名17岁的女学生任某,出事时,任某正骑着自行车去学校。
案情分析
    事故发生后,祁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建能,副县长、公安局长陈志标等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全力侦破。县公安局迅速从刑侦大队、交警大队、陶铸路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10.20”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专案组并在全城开展大排查。所有参战民警顶着压力,顾不上吃饭、顾不上休息,加班加点连续工作,通过调取监控资料、治安卡口照片、走访有关人员,终于发现湘M2VV96轻型载货汽车有重大嫌疑。但嫌疑司机高某(男,52岁,祁阳梅溪镇人)已经潜逃。
审讯
    经过侦查,专案组民警发现高某案发后已逃往常德安乡其女儿处。经过工作,高某于21日凌晨2时许到案。据犯罪嫌疑人高某交待,当天早上,高某独自驾驶自家的轻型载货汽车从梅溪出发准备到黎家坪镇去装水泥。6时20分许,当高某行至县城东江桥头时,突然,货车的右后轮“恍”了一下,高某也没在意,接着往前开,直到后面的一辆车追上来提醒自己撞倒人时,高某才慌了神。停车返回现场察看后,高某发现自行车驾驶人已经死亡。想到撞死人后的巨额赔偿,高某心生害怕。见天色还不亮,没有很多人发现自己,高某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逃离了现场。
    目前,嫌疑人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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