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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思考
光明网11-02 12:54
□苏建萍
土地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经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如何做活农村土地流转这篇大文章,让土地真正“动”起来?笔者结合近期祁阳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调查情况,谈点粗浅认识。
一、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祁阳县土地总面积为247.8万亩,其中耕地64.5万亩,林地128.3万亩,养殖水面16.8万亩,四荒地和农场等其它土地38.2万亩。从2013年开始,祁阳县在肖家镇开展土地流转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积极探索了企业租赁、土地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流转等多种模式。比如,湖南自然韵黑茶科技有限公司在肖家村镇规划茶叶基地10000亩,已签订租赁合同流转土地3800亩;湖南德辉科技示范园在茅竹镇实行整村流转,目前已从村民手中流转耕地3000余亩。文明铺镇三角湾村3组村民桂兹红组建成立三角湾村种植专业合作社,现有5名种粮大户参与经营,该合作社直接从农户手中流转土地520亩;黄泥塘镇石兰村及周边村182户农民,将土地以股份的形式成立鑫鑫种植合作社,合作社采取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模式经营,收益比例分成,成立当年赢利分红。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县土地流转面积54万亩,约占土地总面积的21.8%。主要做法是:一是进行顶层设计,明确土地流转方向。祁阳县土地流转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起草出台了“1+3”文件,即《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和《祁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1+3”系列文件的出台,为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了总体设计,明确了土地流转方向。二是开展确权颁证,夯实土地流转基础。2014年3月,祁阳县启动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止目前,所有镇乡办转入制证发证工作。通过确权颁证有效解决了承包地块不实、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面积不准等问题,给农民吃了定心丸,为土地流转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建立服务平台,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2013年11月,祁阳县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祁阳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指导、服务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各镇乡办均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全县886个村也分别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负责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建立了土地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立了信息发布平台。县、镇乡办场服务中心均建立了土地流转交易大厅,安装了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电子显示屏,不间断地播放流转信息、流转程序等。四是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土地流转进度。祁阳县财政投资40余万元建设了面积120多平方米,具有信息联络、收益评估、合同签订等功能的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投资100万元建设的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仲裁委员会,按农业部“一庭三室”的要求,设立了仲裁庭、合议调解室、案件受理室、档案会商室,总面积达144㎡;投入40万元为25个镇乡办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统一置办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名称标牌等重要必备物品;从2014年开始,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0万元,奖补以土地入股的农户、土地股份合作社和规模经营主体。
二、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农村土地流转认识不足。农民自觉流转意识不强,一些农民对国家土地承包和流转政策理解不够,担心土地流转出去后会丧失土地经营权,失去生活依靠,宁愿土地抛荒也不愿流转出。城郊村部分农户则担心土地征收时权益受损而不愿流转。部分基层干部对土地流转不重视,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和经营者之间的事情,支持服务的力度不够。
二是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流转协议订立不规范。有些土地流转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有些虽签订书面合同,但合同条款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规定不具体,且有部分流转合同没有通过职能部门鉴证和备案,存在纠纷隐患。还有部分不法商人以流转为名行非法买卖土地之实,签订50年以上的合同。土地流转价格存在不合理现象。与周边县区相比流转价格偏低,影响农民的积极性。
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不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强,吸纳土地的能力就强,同时消化流出土地农户的劳力的能力就强。但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处于起步阶段,实力不够强,吸纳能力有限,流转土地的数量不大。
四是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目前,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不少农民担心土地流转出去虽然取得了暂时收益,但由于务工经商收入不稳定,以后的生活、养老等长远问题得不到保障,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或者不愿意与承租者签订长期合同。由此造成大多数流转土地的合同期较短,土地流转的整体速度也比较慢。
三、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土地流转。采取召开会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以及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向村组干部和群众广泛宣传土地流转的政策法规,让大家了解土地流转的意义和程序,逐步消除各种顾虑。尤其是要通过身边的各种典型的宣传示范,分析流转的比较收益,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土地流转的好处,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土地流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加强科学管理,规范土地流转。加强对土地流转双方的管理,积极引导农民签订规范的流转协议。加强对流转合同的审查、监督,及时办理合同变更、解除和签证,规范合同的登记、立卷和归档。加强对土地征占用的管理,防止以土地流转为名,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是积极培育企业,促进土地流转。一方面要对那些发展潜力大、经营效益高、带动能力强的本地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要在政策、服务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另一方面,要大力开展农业招商,积极策划包装一批农业产业项目,着力招商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或项目,用大项目、大产业推动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促进土地流转。
四是完善保障措施,激励土地流转。建立和完善农村就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农民对土地的生存依赖性。加快建立现代农业保险体系,优先将规模经营业主纳入保险范畴,增强农民和现代农业企业抗风险能力。金融机构要在符合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为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大户提供积极的信贷支持。
(作者系2016年市委党校秋季乡镇长班学员)
来源: 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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