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话题] 东江桥头压死小女孩交通肇事逃逸案已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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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1 18:3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撞倒一名骑着自行车的骑乘人之后,货车驾驶人没有及时抢救伤者,而是选择了驾车逃逸。10月21日凌晨2时许,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会同刑侦民警和派出所民警,经过20小时的连续奋战,快速破获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61021_182642_000.jpg



案发现场

10月20日6时28分许,祁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县城东江桥头处发生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骑自行车的女孩被撞倒在地,肇事者已驾车逃逸。”


接警后,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事发地段位于县城交通要塞,时值上班上学高峰,引来大量群众滞留现场围观,导致交通一度堵塞。出警民警一边拨打120求救电话,一边疏散交通,同时开展现场勘查、走访目击证人、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大队领导汇报案情。经120医生现场检查,发现被撞女孩因伤情严重已当场死亡。经初步了解,死者系一名17岁的女学生任某,出事时,任某正骑着自行车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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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分析

事故发生后,祁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建能,副县长、公安局长陈志标等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全力侦破。县公安局迅速从刑侦大队、交警大队、陶铸路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10.20”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专案组并在全城开展大排查。所有参战民警顶着压力,顾不上吃饭、顾不上休息,加班加点连续工作,通过调取监控资料、治安卡口照片、走访有关人员,终于发现湘M2VV96轻型载货汽车有重大嫌疑。但嫌疑司机高某(男,52岁,祁阳梅溪镇人)已经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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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

经过侦查,专案组民警发现高某案发后已逃往常德安乡其女儿处。经过工作,高某于21日凌晨2时许到案。据犯罪嫌疑人高某交待,当天早上,高某独自驾驶自家的轻型载货汽车从梅溪出发准备到黎家坪镇去装水泥。6时20分许,当高某行至县城东江桥头时,突然,货车的右后轮“恍”了一下,高某也没在意,接着往前开,直到后面的一辆车追上来提醒自己撞倒人时,高某才慌了神。停车返回现场察看后,高某发现自行车驾驶人已经死亡。想到撞死人后的巨额赔偿,高某心生害怕。见天色还不亮,没有很多人发现自己,高某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逃离了现场。


目前,嫌疑人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谢海青 李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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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3 14:13: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父母养大女儿不容易,怎能随意贱踏别人的生命,将凶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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