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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1兑奖分未解决
消费投诉知多少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新消费 我做主”。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如何高效向工商部门反映自己的诉求,在维权过程中有哪些值得注意的事项,以下一一为您解答。
一、 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投诉人;
(二)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二、 工商部门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对投诉案件进行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一)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二)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有以下情形工商部门将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一)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二)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三)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
(四)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
(五)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六)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七)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四、调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后,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组织调解,并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调解人员等事项。工商部门将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调解。
当您的合法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或0746-3217315,祁阳县工商局将竭诚为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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