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阳县公共体育场建设项目已由祁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祁发改基字【2015】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祁阳县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祁阳县公共体育场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祁阳县兴浯路14号;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面积12153m2,其中塑胶跑道8条,天然草皮7140m2、围墙、排水及亮化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4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5 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300万元(具体以财政评审的为准);
2.6 工期要求:120(日历日);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9 招标范围:按图施工,包工包料(具体以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当投标单位数量超过30家(含30家)时,先由招标人随机抽取9家入围,评标委员会对9家入围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入围单位再进行第二次抽取,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当投标单位数量没有超过30家时,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评审,从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合格单位中抽取产生三家中标候选人。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 ,采取 银行转账 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
http://www.yzztb.or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6.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yzztb.org)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yzztb.org)上发布。
6.4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
denggege.good@163.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yzztb.org)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敬请获得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