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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舞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伟行贿案。2015年以来,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张伟在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过程中,向永州市委原常委、市委原秘书长颜海林、城投公司原董事长金彪等国家工作人员提出请托,颜海林、金彪等人利用职务之便,违法违规帮助上海舞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的联合体中标债券承销业务,并通过违规签订《融资顾问协议》的方式使上海舞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非法利益,致使国有资产损失特别巨大。2015年至2018年,为求得和感谢颜海林、金彪等国家工作人员的帮助,张伟多次以送现金、小车、加油卡、购物卡等方式送给颜海林、金彪等人财物共计一千余万元。2021年7月,张伟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颜海林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因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金彪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因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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