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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祁阳县17个建制镇进行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及运营。其中,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22200m3/d;新建配套管网设施工程109.431km。建设规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甲方审定为准。
祁阳县的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拟通过PPP模式分两期实施,一期实施其中5个镇,二期实施其余12个镇,但考虑到祁阳县各建制镇污水处理厂的统一性、协同性,且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即为17个镇,故本次招标的祁阳县建制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17个镇)为祁阳县建制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与祁阳县12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一同招标。
(二)运作方式:DBOT(设计—建设—运营—移交)
(三)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采购社会资本方,祁阳县人民政府授权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
(四)合作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五)股权比例:政府方出资代表股权占比10%,中标社会资本方股权占比90%。
(六)回报机制:本项目的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
(七)项目投融资结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9700.05万元。结合项目实际,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等于项目资本金(具体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确定,以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的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为准),本项目资本金暂定5940.0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出资594.00万元,占股10%,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5346.01万元,占股90%;其余约80%(23760.04万元)为融资资金,由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在建设期内根据建设资金需求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取得。本项目总投资不计建设期利息。最终实际总投资以经财评审计确定的决算额为准,不得超出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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