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人民政府房 屋 征 收 公 告
- 作者:县房屋征收办
- 来源:县房屋征收办
- 责任编辑:刘敏
- 时间: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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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祁阳县中仓街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需要,祁阳县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祁政房征字〔2018〕7号),决定对该项目规划范围内房屋附属物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祁阳县中仓街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东至老法院宿舍,南至县前街,西至长虹广场,北至保安岭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建(构)筑物,(具体以祁阳县中仓街周边棚户区改造规划红线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祁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办公室。 四、征收实施单位:祁阳县中仓街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祁阳县政府网公布的《祁阳县中仓街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网址:http://www.qy.gov.cn/article-2-31123.aspx 六、征收实施时间: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实施。 七、签约期限:2018年12月30日前。 八、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九、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 祁阳县中仓街周边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征收决定书
祁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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