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消费” 为了霸王条款,碰上就举报
抵制“最低消费” 维护合法权益
http://www.qynews.gov.cn 文章来源:县工商局 作者:杨海波 时间: 2015-10-21 15:25:24
近日,家住县城的雷先生和朋友来到县城一咖啡店消费,在该店选择了一间包厢,服务员告知他包厢的最低消费为138元。“有没有不设最低消费的包厢?”雷先生和朋友们提出疑问,服务人员却告知进店就有最低消费,消费没有满足最低消费金额也会按最低消费金额收取。为了凑够138元的最低消费,无奈之下,雷先生和朋友们被迫点了一些炒货和一些饮料。“这不是霸王条款吗?”雷先生气愤地将此事向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投诉。
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处理人员经过调查后认为,近年来,餐饮饮食行业设置最低消费的问题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焦点,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后,将“设最低消费”列为了霸王条款。在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处理人员的调解下,咖啡店老板向雷先生进行了赔礼道歉,并退还全部消费款138元。
县工商局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如遇设置最低消费的霸王条款,可及时拨打12315申诉举报电话,我们将切实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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