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民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违法!

星星

2015-10-16

10月13日,祁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暂扣鞭炮1300余件,烟花480余箱,治安拘留1人。

  当日,祁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祁阳县浯溪镇原草席厂厂房内储存有大量烟花爆竹,请公安机关查处。

  接到报警后,治安大队办案民警迅速赶赴原草席厂,在厂房内发现有大量的烟花爆竹,经清点共有鞭炮1300余件、烟花480余箱。大量的烟花爆竹非法储存于此,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民警立即开展工作,迅速找到了物主傅某,在傅的见证下当场将现场所有的烟花爆竹暂扣并转运至祁阳县烟花公司仓库,同时将傅某带回公安机关调查。

  经查,傅某原为某鞭炮厂负责人,鞭炮厂关闭后,遗留了大量烟花爆竹。2014年年底傅租用了原草席厂的厂房用来非法储存这些烟花爆竹,并在东江桥附近开了一个门店将其零售处理。

  目前,傅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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