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一男子酒后耍横妨碍公务被拘

星星

2015-10-08

常言说,酒后冲动是魔鬼。虽然事后后悔莫及,但祁阳男子黄某还是因酒后涉嫌妨碍民警执行公务而被祁阳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0天。  9月17日晚,家住祁阳县城百花村的村民黄某等人酒后从农村坐朋友小丽(化名)的白色宝马小车回祁阳县城。大约21时许,4人行至祁阳县城二桥时,恰遇市公安局联合祁阳县公安局正在开展统一夜查行动。驾驶员小丽因没有随身携带车辆驾驶证而被执勤民警依法挡了下来。借着酒兴,黄某等人冲到民警前“理论”,自以为有理的黄某甚至还向民警耍起横。参加执勤的民警见黄某是酒后失态,遂耐心劝解,没想到黄某不但不听劝阻,还借着酒劲推拉执勤民警,并站在公路上拦停过往车辆。在对其口头警告劝离无效后,执勤民警合力强制将黄某带离现场并移交祁阳县公安局灯塔路派出所侦办。

  目前,黄某因涉嫌妨碍执行公务而被羁押在拘留所。永州新闻网讯(永州日报记者 匡皓 通讯员 李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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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市漏水塘县

BMW  你没有看见 ?你不知道几个意思?老子·····················

2015-10-11回复

苍茫大地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2015-10-1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