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称房地产仍在调控期 抑制投机将是长期政策
2012年07月07日 13:53 新华网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江苏省常州市调研时强调,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仍然处在关键时期,必须坚定不移做好调控工作,把抑制房地产投机投资性需求作为一项长期政策。
【新华时评】
2012年已过半,房地产市场持续数月的回暖,正悄然消化着本轮房地产调控已经取得的显著效果。降息、热销、房价上涨……诸多迹象是否表明“史上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而来的市场坚冰正逐渐消融?
楼市在继续“放量”的同时,价格也出现了久违的反弹。很多人怀疑房价是否真正下降过。事实上,在限购、限贷等重拳调控之下,房价下降过;但在开发商以价换量,央行降准、降息以及鼓励刚需入市、地方政府微调等方面的刺激下,部分楼盘由降变涨。
一边是多地猛增的销量,让开发商按奈不住涨价的冲动;一边是40多个城市“微调”限购政策,进而引来多部委急“澄清”。各方博弈之下,处境微妙的房地产市场又一次地站在“向左走,还是向右走”的十字路口。
一论:房地产调控决心未改、方向不变
进入2012年,随着“稳增长”目标的提出,在传统发展惯性的影响下,很多地方政府重新开始打起了房地产的主意,全国各地已有接近40城市从不同程度调整了自己的房地产政策。但种种迹象表明,虽然地方政府“微调”楼市有冲动,但总体而言中央调控房地产的基调并未改变。
“稳增长”离不开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但这并不意味着“稳增长”目标的实现要以动摇房地产调控为代价。在今年提出“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的同时,中央也强调了“稳定和严格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基本精神。房地产调控政策仍然需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和贯彻,这既是中国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内在需要,更是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
在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房地产调控短时间内也许不会出台更严厉的措施,但这并不意味着房地产调控进入了尾声,房价离“回归合理水平”仍有距离,房地产市场也尚未真正达到健康、稳定的发展目标。坚持,并向更深层次推进房地产调控,仍然应当成为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主旋律。
二论:对房价变化不可掉以轻心
日前,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6月百城房价数据。数据显示,全国100个城市(新建)住宅平均价格为8688元/平方米,环比5月上涨0.05%,结束自2011年9月以来的连续9个月环比下跌态势。在楼市成交连续数月大幅回暖之后,房价回稳微涨数据的出现再次引发了人们对房价的担心。
事实上,6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数据就已经显示出了跌幅收窄、价格回稳的趋势。在很多业内专家看来,在成交量连续回升的情况下,价格的回稳带有一定的必然性:量在价先,以价换量到了一定程度,折扣必然回收,与此同时,对价格敏感的购房者在“买涨不买跌”的心态下,追涨买房的出现也不意外。
随着央行年内两次下调存准,6月又时隔三年半再次降息等等宏观政策的调整,人们对房地产市场的预期已经开始悄然发生变化,楼市也确实进入了由清淡到回暖的周期。但是,回暖中的楼市并不具备在短期内再次掀起价格高潮的条件。
从政策面看,房地产调控基调不改,投资、投机性需求仍被死死的挡在市场之外,自住性的需求可以支撑短期内的市场反弹,却很难引发全局性的价格暴涨;从资金面看,开发企业的库存仍然处于历史高位,去库存、回笼资金依旧是企业面临的主要挑战,即便是许多坚持没有降价的开发企业,也坦言“现在的日子不好过”;从市场面看,购房者对于房地产调控的期待依旧很高,对继续降价仍有期待,观望的情绪并没有彻底扭转。
不过,虽然客观上房价尚不具备大幅反弹的条件,但对于市场出现的价格变化,决策者则不能掉以轻心。毕竟,在市场的博弈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购房者与卖房者相比始终处于劣势。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市场供应,合理的引导刚性需求入市,避免人们在“追涨”的心态下人为推高房价,是下一步调控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三论: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要强化问责机制
在“稳增长”的大背景下,抑制松动调控的冲动,巩固调控已经取得的成果,不仅需要再次坚定调控的决心、严格调控的政策,更需要再次明确房产调控的问责机制,自上而下统一认识,将房产调控行之有效地坚持下去。
自2011年1月开始的本轮房地产调控,之所以被舆论称为史上“最严”的调控,不仅是因为它直接出台了限购、限贷等针对性极强的调控措施,同样因为其从一开始就要求各地方量化调控目标,同时建立调控的问责机制。进入2012年,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房地产调控的目标设定和问责机制也开始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
不可否认,在去年的调控过程中,很多地方在执行调控措施时出现了用力过猛、矫枉过正的情况,误伤了一部分自主性合理购房需求。但是,“微调”措施可以,“微调”目标不行。任何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调整,都不能动摇稳定房价、稳定市场的大方向。在出台“微调”措施的同时,必须同时制定调控的目标和计划,接受监督、强化问责,只有这样才能稳定市场预期,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2011年中央政府提出的以稳定房价为标准的问责机制,并非是一个有效期一年的暂时措施,而是一个需要坚持不懈的长效机制。
随着房地产市场成交量的节节攀升,房价也露出了回稳上涨的苗头。在这样的背景下,要保证地方的调控手段不走形、不变样,坚持并进一步加强问责机制有必要继续强化和坚持。调控有目标,监督有问责,双管齐下,才能保证房地产调控目标的最后达成。
【部委声音】
近期,楼市显现回暖迹象。最近连续两次的降息也引发各界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种种猜测。那么,房价是否会出现新的较快增长?经济增速回落情况下,房地产调控政策还将持续多久?调控手段会不会有所变化?
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向新华社透露,下半年,房地产调控决心不动摇、方向不改变、力度不放松。那些调控政策松动、房价大幅反弹、保障房建设迟缓的地方将被问责。
“房价短期内难以大涨”
“我看上一处二手房,半年来价格几乎没变化,大家都说房价要到底了。”两年前,到杭州工作的吴敬群一直租房住,最近决定出手。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房主突然将谈好的50万元首付提高到了100万元,原因是“最近来看房的人多了”。不只是杭州,近期,我国楼市普遍呈回暖迹象,一二线城市尤为明显。
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市场研究部经理李琛认为,受央行降息等货币政策刺激,以及开发商“以价换量”策略吸引,购房者心态发生微妙变化,自住购房需求正在释放,支撑了本轮成交放量。
未来房价会明显上涨吗?专家普遍认为,尽管近期房价发生波动,但短期内不会大幅上涨。
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否定了“房价已经出现较快增长”的说法,并指出,当前政策条件下,为卖而买的投机性需求进入市场的动力不大,只要坚持对第三套住房不贷款,坚持把投机买房的杠杆去掉,剩下的就是合理住房需求了。住宅市场逐步变成以居住需求为主的市场,健康程度会大大增强。
“调控应保持稳定政策预期”
我国经济增速从去年一季度的9.7%回落到今年一季度的8.1%。
经济下行压力之下,调控政策会不会松动?秦虹认为,房地产在调控中出现投资增速下降,是市场的必然反应。当前,正处于房地产调控的关键时期,应坚持对投机炒房者不提供贷款支持,防止为保投资增长而损害控投机、稳房价的调控效果。
记者日前从住房城乡建设部了解到,下半年,房地产调控决心不动摇、方向不改变、力度不放松。那些调控政策松动、房价大幅反弹、保障房建设迟缓的地方将被问责。“调控方应保持一个稳定的政策预期。如此,市场主体才能有一个明确的选择。政策反复不利于稳定预期。”秦虹说。
那么,在“稳增长”的同时,如何兼顾房地产调控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巴曙松认为,在房地产调控政策基调作大的调整的基础上,为避免房地产市场“硬着陆”而对整个经济形成显著冲击,同时满足部分自住型中小户型购买者、首套住房购买者的住房需求,可以对这一部分自住型需求进行适当的政策鼓励。
○ 房贷
首套房利率8.5折恐是底线
对贷款购房者而言,降息可降低房贷成本,广东一家大型按揭中介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目前银行对首套房贷利率最大折扣可以到8.5折,降息对于购房者而言将可以节省不少贷款利率。
根据按揭公司的数据,目前工、农、中、建、交五大行中除中行对首套房贷最低打9折外,其余银行均可最低申请到8 .5折优惠。而股份制银行方面,对首套房贷利率优惠的政策基本稳定,招行、深发展、浦发、民生、广发、邮储、广州等银行都可以对符合条件的首套房贷申请客户提供8 .5折利率优惠。
随着贷款利率下限空间进一步放宽,首套房贷利率是否有机会再降折扣,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股份制银行个贷人士认为短期可能性不大。“贷款利率下调0 .31个百分点,几乎等同于在当前6 .8%的贷款利率的基础上打9 .5折,银行再降低折扣的可能性不大,7折房贷出现的机会更是微乎其微。”上文提及的某股份制银行副行长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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