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两税起征点今上调 个体户月入2万元内免征
湖南财政厅官网12月31日发布湘财税〔2011〕92号文,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湖南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上调至月销售额20000元,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此次提高两税起征点,个体工商户受益最大。”湖南大学财税系教授罗宏斌表示。据省国税局测算,新规实施后,湖南将有36万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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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厅官网12月31日发布湘财税〔2011〕92号文,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湖南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上调至月销售额20000元,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此次提高两税起征点,个体工商户受益最大。”湖南大学财税系教授罗宏斌表示。据省国税局测算,新规实施后,湖南将有36万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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