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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湖南频道长沙10月13日电(记者 谭剑)10月2日上午9时10分许,湖南省祁阳市大江林场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车牌号为“湘M22003”的普通大客在黄沙村一组斋公冲地段下坡时坠入公路外侧山沟,造成17人罹难。
“两节”期间发生如此惨烈的安全事故,祁阳“10·2”特大车祸令社会各界震惊不已。而这起车祸背后所折射出当前农村客运市场的种种安全隐患,更是发人深省。
--核载30人实载71人 死难者多为农村老幼
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的初步调查结论,“客车严重超载、路况差、下坡时刹车失灵、驾驶员处置不当”是造成“10·2”事故的直接原因。
祁阳县有关部门介绍,事故发生时肇事车辆上实载71人,而运管部门核定的载客量只有30人,超载一倍还多。在事故发生现场,记者看到,肇事车辆坠入的山沟高不过5米左右,尽管车头扎进了沟底,但车尾几乎还在坡上。在巨大的惯性下,车上所有座位均发生位移,整个车厢内几乎变成了一块光板。
从祁阳县提供的名单可以看出,这起特大交通事故罹难者大多非老即幼,其中年龄最大的已87岁,最小的是尚未满周岁的婴儿。死难者中以大江林场百里、白竹和龙函村农民居多。
当地一些村民向记者反映,祁阳至大江林场一天只有两趟车对开,超载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在节假日。由于大江林场地处偏僻,人烟较少,客运公司开通班车线路利润较少,当地村民出行极为不便。年轻人外出还可以骑摩托车,而老幼妇孺只能挤公共汽车。一到逢年过节、赶场赶墟时,大家都出门采办过节物资,过往客车人满为患已是司空见惯的事。
--安全设施滞后 管理存在漏洞
事故发生的大江林场黄沙村路段是一条典型的乡村道路,虽然路面经过了水泥硬化,但坡陡弯急,路幅极窄,路面平均宽度不过3.5米左右。而且整条道路没有任何减速带、弯道护坡或交通提示标志。
祁阳县运管部门人士称,运管部门对超载现象监管的重点在客运站场,从肇事车辆发车地祁阳县城椒山停车场的站记录来看,肇事车辆在出站时并没有超载。据介绍,事故发生的祁阳至凤凰线路,平时客流量较少,因此“两节”期间,运管部门只是在这条线路上的交通枢纽白水镇设立了一个检查点,而在白水至黄沙村区间没有安排专人负责检查。
而祁阳县交警部门则认为,运管部门的线路审批不合理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之一。从交警部门初步调查的情况来看,超载人员大多是在凤凰镇上车的。肇事车辆的线路牌是“祁阳--凤凰”,但事故却发生在凤凰至黄沙村路段,已超出了线路许可范围。此外,平时这条线路有两台车,但10月2日“不知何故”只开了一台。
当地交警部门反映,“10·2”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确实暴露交警部门的监管失控,但作为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交警也有许多难言之隐。事故发生地属祁阳县交警大队白水中队管理范围,整个白水中队只有9名干警,管辖范围却涉及6个乡镇,一个林场(大江林场)和一个正县级管理区(金洞管理区),而这么大的区域多数道路是山区小道,路险弯多,管理难度极大。
--农村道路安全事故还会有一个高发期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力度加大,乡村道路网络建设和车辆增加速度极快,农村道路安全也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风险高发期。
据记者调查,近年来祁阳县机动车数量猛增到5.4万台,仅今年一年预计就要新增1万台,机动车十年增加数量相当于前20年的30倍。此外,农村道路建设速度很快,全县2400多公里村级道路有三分之一是山道,这些道路平均造价每公里不到10万元,一般都只是在原有路面上进行硬化处理,没有降低坡度、没有裁弯取直,没有设置减速带,甚至连最起码的护坡等安全设施都没有。
管理人员缺乏也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祁阳全县103万人,平均一万人才有一个交警,全县五个农村交警中队,平均每个交警要管理近七十公里路段。在这种情况下,路面管理基本上限制于国、省、县道,还有2400多公里的乡村道路基本上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祁阳县交警大队的统计显示,近年来发生在祁阳农村的恶性交通事故数量远远高于城区,而且越是偏远地区交通管理失控的情况越严重。而由于主管部门缺乏有力的管理手段,农村地区非法营运、超载等现象屡禁不止。
从目前农村道路安全状况来看,农村恶性交通事故肯定还有一个高发期。祁阳县政府、交警等部门的干部向记者分析,近年来由于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条件、基础设施日益改善,农民群众对“出有车”的要求日益强烈;但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地区地广人稀,利润不高,许多公交、客运公司不愿意开通农村线路。这样就给一些非法营运的“黑车”以及超速超载的违规车辆营运带来市场。
此外,管理部门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手段也是农村超载和非法营运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据了解,目前对超载现象的处罚,运管部门的权限是一是卸载,一是对营运单位在质量信誉上扣分,最严厉的也不过是责令停业整顿。交警部门的最大权限也只是“扣12分、罚款2000元”。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罚与超载违法带来巨大的利润相比,显得不成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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