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关于6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精神 通报-祁阳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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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1 10:3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永州市监察局
关于6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2015年7月1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现对6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一、双牌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邓石华公车私用的问题
4月18日(星期六),邓石华安排司机驾驶该局牌照为湘M73890的公务车办私事。经双牌县纪委研究决定,对邓石华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缴纳燃油费200元。
二、双牌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绵耀公车私用的问题
4月18日(星期六),张绵耀使用该局牌照为湘M72778的公务车办私事。经双牌县纪委研究决定,对张绵耀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缴纳燃油费200元。
三、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长期借用市佛教协会车辆的问题
2012年以来,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长期借用市佛教协会牌照为湘M00080的猎豹越野车。经市纪委研究决定,对该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邹礼春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责令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及时将车辆退还给市佛教协会。
四、祁阳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易和生公车私用和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6月16日、17日,易和生违规使用牌照为湘M2RK99的公务车。经祁阳县纪委研究决定,对易和生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缴纳燃油费200元。
五、江永县人大常委会正处级干部谢世萍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的问题
5月12日下午,谢世萍未向单位请假,擅自离岗前往桂林,被督查组发现后于5月15日返回江永县城。经市纪委研究决定,对谢世萍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六、宁远县九嶷山瑶族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黎俊等人上班时间打牌的问题
6月17日下午1点至3点50分,宁远县九嶷山瑶族乡党政办工作人员黎俊、人口与计生事务中心工作人员蒋鸣、文教体广电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唐建华、国土资源所所长黄斌等4人在乡政府二楼宿舍内打扑克,乡人口与计生事务中心工作人员黄湘慧、李永利和乡财政所助征员蒋顺利等3人在旁边观看。经宁远县纪委研究决定,对黎俊、蒋鸣、唐建华、黄斌、黄湘慧、李永利、蒋顺利等7人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责令7人写出书面检查,每人扣发2015年度工作津贴400元;责成县国土资源局免去黄斌九嶷山瑶族乡国土资源所所长职务;黎俊、蒋鸣、唐建华、黄斌等4人2015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对该乡党委书记蒋贤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主席欧阳健龙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进行诫勉谈话,责令2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县电视台作出公开检讨。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深刻认识中央、省委、市委抓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坚定决心,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明察暗访,真查实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生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但要从严处理当事人,还要严肃追究发生问题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真正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不断巩固和深化“四风”整治成果,以实际成效凝聚党心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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