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一林业站长挪用55万公款买彩票 获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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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7 12: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永州讯 2008年至2009年,祁阳县梅溪镇林业站原站长唐永明,利用工作之便挪用55万元公款购买彩票。祁阳县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唐永明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08年至2009年,根据祁阳县林业局安排,梅溪镇林业站站长唐永明依照祁阳县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向梅溪镇退耕还林造林户收取2007年、2008年荒山配套资金及防火基金272471.5元、283458元,共计555929.5元。直到2009年5月26日,唐永明仍未将这笔钱上交。原来,酷爱买彩票的唐永明收取这55万元公款后,陆续将其用来购买彩票了。等到漏洞已经堵不住时,唐永明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2009年11月5日潜逃,但不久就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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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7 12: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是上瓜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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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7 16: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此人牵去枪毙,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0-9-18 09:3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站长可用55万元,一个局长呢?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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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8 11: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飘泉 说:
一个站长可用55万元,一个局长呢?一个。。。。


世界上就没个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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