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公安局成功处置一男子泼洒汽油制造事端事件

[复制链接]
查看: 1070|回复: 4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0-7-7 12: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永州新闻网7月6日讯(通讯员 伍永刚 唐白梅)7月1日,祁阳县公安局成功处置一男子泼洒汽油制造事端事件,有力的维护了当地社会治安的平稳。


  当日上午11时许,该局黎阳路派出所接祁阳汽车总站某公司许某报警称:有一名宁远籍男子来他工作的办公室用汽油浇在他身上,同时又浇到自已身上,准备点燃,已经被制止,请前来处理。接报后,该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该男子控制住。


  经查,今年1月31日,宁远籍男子刘某驾驶的一台农用车在宁远某镇与该公司营运的一台长途大巴车发生追尾事故,致使造成刘多处软组织挫伤和轻微脑振荡。事故发生后,宁远交警大队禾亭中队出警受理了该事故,刘先后在宁远县中医院和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已花费医药费4万余元,车主押了5.2万元在宁远交警大队用于该事故的处理。祁阳汽车总站态度非常明朗:愿意积极配合妥善处理该事。  


  刘某伤愈后既不做法医鉴定,也不接受调解处理,声称自己的心脏病是由外伤所致,并提出要祁阳汽车总站赔偿300万元。当无理要求得不到答复后,便对该公司心存不满,并于7月1日11时用一个白色塑料酒桶装满汽油到该公司办公室找到安全管理员许某,并发生了上述泼洒汽油事件。经民警的制止和法律政策教育,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停止了过激行为。至此,一起危险性事端隐患得以成功化解。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0-7-7 14: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ns :ns
公安现在真是蛮厉害老!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0-7-7 15: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逻辑清楚,处置得当,好样的。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0-7-8 22: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样的!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0-7-9 08: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民警是去处理事后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找客服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