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话题] 祁阳城区烟花爆竹燃放全年禁放(含立春、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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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4 19: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创造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祁政通[2022]1号文件精神,全面禁止在祁阳市城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含电子鞭炮),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

一、禁止范围:龙山、长虹、浯溪三个街道办事处辖区。

二、禁止时间:全年禁放(含立春、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

三、处罚措施: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含电子鞭炮),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含电子鞭炮),由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城区各街道、社区(城中村)、“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禁燃属地管理和“门前三包”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带头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或明知其直系亲属燃放烟花爆竹而未制止的,除按规定处罚外,一律按《祁阳市城区违禁燃放烟花爆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予以追责。

四、举报奖励:为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禁燃工作积极性,继续设立禁燃举报奖。对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准确提供燃放地点、燃放人姓名、住址并附燃放现场照片经查实的奖100元;对多人举报同一违规燃放行为只奖励最早举报人(以电话记录时间为准)。

举报电话:0746-3399110

祁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祁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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