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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教育局公开选聘部分镇中心学校校长、助理、初级中学校长和小学校长工作方案
作者:教育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1-22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增强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精干高效、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学校管理队伍,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公开选聘部分镇中心学校校长、助理、初级中学校长和小学校长,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晓宝
副组长:谭冰清 邓 振 柏 皞 胡爱民
成 员:刘东鑫 戴安德 李腊生 何新军 张 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柏 皞
副主任:何新军 张 岸
成 员:王玉光 谢鹏恒 王美田 李健发 杨正义
二、选聘职位
1、镇中心学校校长1名(羊角塘镇中心学校校长)
2、镇中心学校助理1名(大忠桥镇中心学校助理)
3、初级中学校长3名(新浯溪一中校长、文富市镇二中校长、大忠桥镇三中校长)
4、小学校长1名(浯溪镇民生小学校长,此职位选聘由浯溪中心学校组织实施)
三、选聘范围
面向全县教育系统符合条件的在职在岗干部公开选聘。
四、选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五、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高,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
3、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勤政廉洁,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镇中心学校校长、助理、初级中学校长和小学校长职位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参加2009年县教育局组织的干部素质考试且成绩及格(局机关干部、县直学校中层干部、镇中心学校校长不作此项要求)。
(二)职位条件
1、镇中心学校校长:县教育局机关正副股长、县直学校中层正职、在任的中心学校校长,或在任且任职两年以上的助理、第一副校长、初级中学校长。
2、镇中心学校助理:县教育局机关干部、县直学校中层干部,在任的中心学校助理,或在任且任职两年以上的中心学校第一副校长、初级中学校长。
3、初级中学校长:县教育局机关干部、县直学校中层干部,在任的中心学校校长、助理、第一副校长、初级中学校长,或在任且任职两年以上的初级中学副校长。
4、新浯溪一中校长:县教育局机关正、副股长,县直学校中层正职,在任且任职两年以上的中心学校校长、助理、第一副校长及初级中学校长。
5、浯溪镇民生小学校长:县教育局机关干部,或在任且任职两年以上的初级中学副校长以上干部、中心小学校长、完全小学校长。
六、选聘程序
1、公布职位。在祁阳电视台和祁阳教育网发布选聘职位信息。
2、组织报名。报名处设教育局人事股,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审批表,每人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3、资格审查。由局人事股和纪检办进行初审,再报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镇中心学校校长、新浯溪一中校长和浯溪镇民生小学校长职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参加施政演说,其他职位依据素质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施政演说对象。
4、施政演说及答辩。
(1)内容:一是竞聘者就如何履行岗位职责发表施政演说(时间8分钟以内),施政演说的主要内容为竞聘者本人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德、才条件及任职目标和履职打算;二是竞聘者对主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临场答辩。
(2)要求:①脱稿演说;②在规定时间内演说答辩;③根据竞聘者仪表气质、语言表达、施政演说及答辩能力确定评分标准记分排名。
5、组织考察。每个职位依据竞聘者施政演说及答辩成绩确定前三名为考察对象,由局人事股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并作出评价,提出任用建议。
6、局党委会研究作出聘任决定。
7、公示拟聘任人选。
8、县教育局下发聘任文件,聘任期为三年。
七、日程安排
时间
工 作 安 排
责任单位
1月8日
调研讨论选聘工作方案
人事股
1月21日
研究确定选聘工作方案
局班子
1月23日—26日
公布职位、组织报名
人事股
1月27日
进行资格审查
人事股、纪检办
1月28日
组织施政演说答辩
选聘领导小组
1月29日—31日
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人事股、纪检办
2月1日
局党委研究
局班子
2月1日—2月7日
公示拟聘任人选
人事股
2月8日
宣布聘任决定
局蹲点领导、人事股
八、纪律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事。不得在竞聘中拉关系,搞权钱交易。如有举报,一经调查核实,取消竞聘者的竞聘资格并严肃查处。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德才兼备的要求,认真负责地选拔优秀人才,严禁感情用事,草率从事。
3、严肃保密纪律。切实做好各种会议记录、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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