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 省、市直单位选聘、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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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1 09:2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新一波的招聘、考试又来了,希望你能找到真正向往的工作。为了美好的未来奋斗吧~

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110人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7年省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110名。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全省各级机关(包括中央在湘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此类推),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9月。
三、报名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11日9︰00至8月15日12︰00。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请报考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8月11日9︰00至8月16日12︰00。
报考者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者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责任自负。
(二)缴费
8月16日17︰00时前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务费,笔试考务费为5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即报名结束。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017年8月22日9︰00至8月25日17︰00自行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5︰1。低于5︰1的,核减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遴选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笔试
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五、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8月27日(星期日)8︰30—11︰30。
笔试地点:长沙市
笔试成绩于2017年9月中旬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布。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遴选单位需对进入面试(或业务水平测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原件(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留存备用)、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或业务水平测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或业务水平测试)。
七、业务水平测试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遴选单位根据需要,可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参加业务水平测试的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5︰1。低于5︰1的,遴选单位经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单位负责命题和组织实施,必须在面试前完成,满分为100分。
八、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成绩6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根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经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
(二)面试
面试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笔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告。如果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遴选对象,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217874(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82219372(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

考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91,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5063794。
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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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访局遴选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永州市信访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湘人社函〔2011〕39号)和《中共永州市委常委会议纪要》([2017]第16次)等有关文件规定和纪要精神,永州市信访局决定2017年下半年面向全市遴选机关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办公室综合文秘工作人员1名、接访科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范围
永州市市直单位、县(区)以及乡镇机关从事并热爱文字综合工作及接访工作的在职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
三、遴选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信访工作,公道正派,作风务实,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已进行了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含)以上等次;年龄在35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截至2017年8月1日),报考办公室综合文秘工作人员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法学、秘书学专业,要求在乡镇党政办或县级及以上机关办公室工作3年以上,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含试用期);报考接访科工作人员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法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在乡镇或县级及以上机关从事过信访维稳工作3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④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8月9日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州市信访局官方网站等有关媒体上发布公告。整个遴选工作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8月13日17:30分(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永州市信访局办公室(310室),联系电话:0746-8358851、835886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由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①单位推荐意见(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专长的现实表现);②《永州市信访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笔试
遴选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5。报名结束后,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遴选单位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笔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在考试当天确定。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19日(星期六)9:00-12:00时,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考试内容
公共基础、信访业务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和信访业务知识40分,综合写作60分。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职位人数 1:3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经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面试考官由遴选单位考官和市直公务员面试考官组成。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分析决策能力、实际工作经验、专业工作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七)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八)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方式为个别谈话,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同事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由单位提供现实表现材料,查看本人档案等。
(十)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永州市信访局党组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选。
(十一)公示
将确定的拟遴选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十二)调入
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在公开遴选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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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选聘工作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市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与计划
  本次选聘文字综合人员4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1、报名范围
   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向全市所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在省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与新闻报道五篇以上(个人撰写的以单位名义发表的,须由单位出具证明,下同),且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文字综合经历(含试用期、借用及跟班学习);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果文字综合能力特别突出的(在省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与新闻报道五篇基础上,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与新闻报道20篇以上),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1月1日
三、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8月12日上班时间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请报名者带好个人免冠照片(2寸)到市教育局政工科报名,填好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严禁虚假报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要达到5︰1方能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招聘单位要求降低比例开考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经人社局批准后方能开考,但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例的其他职位。
四、组织考试及资格审查
1、笔试
(1)笔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行命题作文,由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命题,对命题专家及接触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保密及其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直到开考后30分钟方可解除监督。
(2)在纪检、人社等部门监督下进行笔试。
笔试时间与地点。2017年8月15日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永州四中,考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立即按高考要求对个人信息密封后组织阅卷,由两名评卷人员评卷后取两人的评卷平均分为该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如果两名评卷人员分数相差10分(不含10分)以上的,则两人重新评卷后再进行计分。阅卷结束后立即将笔试成绩与入围面试人员公布在市人社局官网和教育信息网上。
2、资格审查
笔试入围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按2:1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位出现笔试分数相同的情况一并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允许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由用人单位直接电话通知本人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于8月18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资格审查请带好如下证件: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带好就业协议与聘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在职在编的有关证件;
(4)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理论文章与新闻报道的要递交原件与复印件。
3、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2︰1,成绩从高到低来确定面试人员。因种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的情况,有面试可比成绩的,考生成绩须达到相同面试试卷并相同评委组参加考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作为体检对象;无面试可比成绩的,须达到70分及以上者,才可作为体检对象。  
(2)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纪委、市人社局、市编办参与指导和监督。
(3)面试试题由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结构化命题3套,对命题专家及接触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实行全封闭式管理,直到面试结束方可解除监督。
(4)面试时间与地点。8月29日9:00开始在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进行。
(5)面试考官小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和市直公共考官组成,考官7人(其中:用人单位考官3名、外派考官4名),面试考官按1:3准备评委库,面试当天早上抽取。用人单位考官为3人(含主考官),用人单位准备评委库,由市纪委或人社局抽签;外派评委库由人社局准备,由用人单位抽取。抽签工作在市纪委监督下进行。
面试试题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抽签决定面试题。面试按100分评分,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五位考官的平均分为该名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工作将制定更完备的方案,报人社部门审定后实施。
4、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招聘单位对考生体检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用人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资格条件、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用人单位可进行一次递补,并向市人社部门报告,必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信息网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选聘对象;对有问题且影响选聘结果的不再进行递补。 
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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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招19名中小学教师


经零陵区委、区政府同意,特组织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语文、数学教师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9名,其中农村初中数学教师5名,农村初中语文教师2名,农村小学语文教师12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教师职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具体职位所需的学历、年龄、专业和资格要求(详见附表,年龄计算到2017年9月1日,即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职位表)。
6.不得报考的情形: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两年已考取我区教师而自动放弃的人员;已被聘用为零陵区中小学校的正式教师、特岗教师;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国家规定不得招录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8:30至8月11日17:30。
3.报名地点:零陵区教师进修学校(零陵区教育局内)。
4.报名注意事项:
(1)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2)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报名登记表内的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前自行填写好报名登记表,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职位报考。
(3)认真填写各类表册,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保证所填写的信息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报名时交近期免冠二寸彩照3张。笔试前一天到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予以取消。
1.笔试时间:待定(届时电话通知,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2.考试地点:永州市工商职业中专
3.笔试内容:一科(专业知识)
(1)农村小学语文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零陵区现行初高中语文教材。
(2)农村初中数学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零陵区现行高中数学教材。
(3)农村初中语文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零陵区现行高中语文教材。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在零陵区政府网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栏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交教育局人事股申请笔试成绩复查。笔试总成绩为100分,按60%计入聘用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出现末位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届时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上课的形式进行,上课内容为相应职位的零陵区小学五年级语文下册、初中八年级数学下册。
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而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
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为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40%计入聘用总成绩,面试评委7—9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并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体检
根据聘用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聘用总成绩相同,增加计划,一并参与体检。体检工作由教育、人社和纪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但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若入围体检的人员有人放弃或有人体检不合格按聘用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和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公告,按拟聘职数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和资格复审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资格复审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并按应聘同一职位的聘用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零陵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以接受竞聘人员的咨询和社会的监督。
(七)聘用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聘用总成绩得分高低顺序(如聘用总成绩相同,增加计划一并录用)由拟聘人员在2017年招聘计划内具体职位自主选择学校后办理入编聘用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
农村最低工作年限: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首聘职位为农村学校的,在农村学校至少工作3年。
五、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最终解释权属零陵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746-6331610 (零陵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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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教育系统选调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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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东安籍在外县工作的在编教师实现回东安工作的愿望,根据我县教师紧缺的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从县以外选调一批优秀在编教师调回东安教育系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面试纪律,确保选调质量。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1、县外东安籍在职在编教师(指父母常住东安需要照顾或夫妻一方在东安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况;
        4、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一级及以下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选调人数
        1、报名总人数少于或等于45人的,选调人数按每个面试组不超过参加面试人数80%的比例确定(才艺展示或上微课的分数低于80分的不得列为选调对象);
        2、报名总人数超过45人后,按报名人数每增加2人即增加录取1人的比例增加选调人数,但选调人数最多不超过45人(才艺展示或上微课的分数低于80分的不得列为选调对象)。
        四、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教师管理中心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个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及相关获奖证书,并签订承诺书。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分组
        面试时间:2017年8月16日
        面试地点:一小实验学校
        面试分组:面试分艺体组、文科综合组、理科综合组和英语组
        2、面试方法
        ㈠音乐、美术、体育专业先才艺展示后说上微课,才艺展示得分达到80分的考生方可参加上微课。音乐、体育才艺展示内容自选(时间不超过10分钟),美术才艺展示为素描。其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才艺展示成绩×50%+上微课成绩×50%。
        ㈡其他专业的面试内容为上微课。
        ㈢所有专业上微课内容为所报考专业的东安县义务教育阶段现行教材的其中一个年级课本内容,上微课时间不得超过12分钟,分值为100分。
        ㈣考生按照报考科目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备课时间为20分钟。
        ㈤面试由7名评委为考生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5名评委打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
        六、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选聘教师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人选组织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0】19号)执行。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外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执行。主要包括考生遵纪守法、计划生育、查看学籍档案等内容,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与管理
        1、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获得县级以上教学奖励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符合条件调入东安教育系统的教师根据原所在学校类型对应安排在县城或农村缺编学校任教,农村学校必须服务满三年(期间不准提出进城要求或参加进城考试);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九、对考生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考察纪律情况的处理
        考生弄虚作假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入围的一律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746-421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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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县公开招聘教师

为满足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全县2017年第二次共计划招聘教师40名,其中:县职业中专6名,码市中学4名,县思源实验学校10名、大圩镇中心小学10名、码市镇启汉小学6名、码市镇竹市完全小学1名,码市镇黄石完全小学1名,码市镇中河完全小学2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yz12333.cn)、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h.gov.cn)、“江华人社”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信息。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0日至1999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以岗位表规定的为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各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3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江华县的在编教师以及暂未入编的特岗教师;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至8月12日;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彩照。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7年8月20日前取得。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到达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有关事项再另行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初中(含职中)教师岗位为高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60分)和初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40分);小学教师岗位为初中课程相应学科知识(60分)和小学课程相应学科知识(4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8月16日  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沱江中学(沱江镇苍松路46号)。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14日至8月1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领取。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8月19日。
(2)面试地点:江华瑶族治县第一中学(沱江镇鲤鱼井大道68号)科技楼多功能报告厅。
(3)面试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
音乐教师岗位的面试包含专业技能展示(60分)和说课(40分)两个环节,县职业中专音乐教师岗位专业技能展示主要为舞蹈专业方向,大圩镇中心小学音乐教师岗位专业技能展示主要为器乐专业方向;其他教师岗位均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4)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四)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须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七)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jh.gov.cn)和“江华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教育局及其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列为我县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因在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向县招考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经本次公开招聘录用后放弃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江华县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报考有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岗位,一经录用后,在服务年限内不能调离本县,否则予以辞退。国家政策规定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46—2317800
县教育局人事股0746-2323196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监察室0746-2330837
          县教育局监察室0746-2327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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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2017年补充招聘教师


经道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普通高中教师5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32名,共计37名。为了做好本次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37名,各招聘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道县2017年公开补充招聘教师职位表及要求》(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4.原则上年满18周岁,无精神病史;
5.具有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见《道县2017年公开补充招聘教师职位表及要求》(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已被聘用为道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正式教师、特岗教师、在道县2017年教师招聘中已参加体检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被辞退或开除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招聘录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国家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8月18日,报名地点:道县教育局大会议室。
②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需在2017年8月1前取得毕业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③收费:高中教师招聘不收报名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招聘报名考试费100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拨付。
2.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负责初审,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复审。
3.笔试
①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简章发布地址:永州市人社局网站、道县政府网、道县人社局网站、道县教育网http://www.hndzjy.com/
②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内容分别为本县现行高中、义务教育阶段相应学科教材内容。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③笔试成绩复查: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成绩公示当天下午4点以前,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见附件5)。
4.面试
①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②面试方式:采取试教方式。试教者通过抽签确定试教课题,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然后当堂上课。备课时间在30分钟以内,试教时间在15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试教的表现当场评分。试教教材、教具由考生自行准备。
③面试内容:高中为本县现行高中一年级相应学科教材;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为本县现行小学六年级相应学科教材。
5.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二)体检应在异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提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教育部门组织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只有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环节中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方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6.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县纪委、县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7.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道县政府网、道县人社局网站、道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在考察和公示过程中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再递补。
8.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道县公开补充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其编制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实行县管校聘,在本县服务期5年以上。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四、招聘人员管理、工作待遇及安排
(一)编制管理:招聘的教师为道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二)待遇:
1.招聘的教师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2.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根据任教学校距离县城的远近,发放农村教师每人每月200-1000的岗位津贴。
(三)工作安排
1.高中教师安排在道县五中任教
2.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具体到校的岗位由道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缺编情况进行安排。
五、有关要求
(一)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所有报名人员要与县教育局签订诚信协议。
(二)诚信应聘。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后,在本县服务期不低于5年,否则不享受相关待遇,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2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各项规定,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对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予以处理,对学校自主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由招聘单位及单位负责人负责。
(二)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道县纪委:0746-5237956
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6-5211289
道县教育局纪委、监察室:0746-523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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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7-8-11 15:06: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内招,官箱,有人脉背景便可青云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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