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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湖南7月31日讯(通讯员 汪惠东)湖南省祁阳县检察院结合公诉工作实际创新举措,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议”纳入刑事案件审查终结报告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受群众的好评和社会各界的肯定。
该院在进一步规范各项法律文书的过程中,创造性地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议” 纳入刑事案件审查终结报告中,使之作为办案程序中的制度性规范。该院要求主诉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不能就案办案,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性,对重大、特殊案件,要及时提出有针对性、有价值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议。有时,如果遇到时间紧张,可不囿于书面报告的形式,而采取当面汇报、电话汇报的形式随时反映情况,以供相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解决有关问题,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另外,该院要求对带有普遍性、典型性的案件,经汇总分析,认为要引起重视的,要采取预防措施的,否则,可能会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也要及时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议”,以供相关部门参考实施。同时,该院会定期组织人员对案件进行检查,对该在案件审查终结报告中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议”而没有提出的,会给予一定的处罚。
截止7月底,该院在审查终结报告中共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议23条,全部被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采纳,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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