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交警大队举办扣满12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学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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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9 23: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月21日,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举办“飓风”行动满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学习班,20余名交通违法记满12分驾驶人参加了此次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学习采用讲授交通安全课、播放宣传光盘、开展面对面安全互动等形式进行。通过对交通法律、法规进行再学习,对道路安全行车基本常识进行再讲解,对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速、超载等典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再分析,让参加学习的满分驾驶人认识到交通违法给他人和自己带来不可预知的危害和严重后果,真正达到学习教育的目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640saS.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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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6-11-30 10:21: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中餐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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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0 17: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驾驶安全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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