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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办发〔2013〕6号
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度项目建设工作目标管理 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省市驻隆各单位: 《隆回县2013年度项目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隆回县委办公室 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
隆回县2013年度项目建设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为充分调动全县党员干部群众谋项目、抓项目、建项目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环境,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推进项目建设,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一、工作指标 2013年全县计划新开工和续建重点建设项目50个,概算总投资64亿元,年度完成投资24亿元。全年计划完成项目包装200个,其中,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60个,重大项目前期工作30个。全年计划向上级争取国家项目资金18亿元,其中发改委口径资金4亿元。 二、考核方法 1.成立项目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赵湘明任组长,马健强任副组长,陈历贤、刘焕华、黄和健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县督查室,陈立君任办公室主任,彭南彪、申小清(常务)、陈炳阳、丁守校、郭顺国任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研室、县督查室、县经研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重点办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2.实行“一季一调度、半年一点评、年终总考评”制度。考核办在平时检查、调度时,建立重点项目工作进度台帐。年底考核组通过查看相关数据、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照目标任务和评分细则逐项打分。 3.各项考核指标实行量化计分, 采用百分制。其中重点项目建设内容80分,以年终考核为主,综合管理20分,以平时检查调度等情况为主要依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不设综合管理考核项。单项工作的扣分以扣完该单项基本分值为止,不实行倒扣分。 三、考核类别 1.重点建设项目的考核。今年的拟建、在建和续建项目共分为三个系列考核:第一系列是由项目指挥部和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的重点项目(考核细则见附件1、附件2),第二系列是由责任单位负责的重点项目(考核细则见附件3、附件4),第三系列是由县“支、帮、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的重点项目(考核细则见附件5)。 2. 项目前期工作的考核(考核细则见附件6、附件7、附件8)。 3. 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的考核(考核细则见附件9、附件10)。 4.项目工作的综合考评由县重点项目办另行考核。 四、奖惩办法 (一)重点建设项目的奖罚 1.第一系列的奖罚。对该系列的考核实行季度调度、半年点评和年终考评。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每个重点项目指挥部(领导小组)责任人员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交纳风险责任抵押金,由县财政设立专户管理。年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包含80分)的,退还风险抵押金并按1:1的比例给予奖励;80分以下(不含80分)60分以上(包含60分)的,不奖不罚,退还风险抵押金;对未完成工作任务(重大政策调整或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且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扣除责任人的风险抵押金;凡在两个以上(含两个)指挥部(领导小组)担任责任人员的,只交纳一份风险责任抵押金,年终奖惩时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奖罚,只领取一个指挥部(领导小组)的奖金,只接受一个指挥部(领导小组)的处罚;对得分80分以上的指挥部(领导小组),按实际得分另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分别给予奖励。 2.第二系列的奖罚。对该系列的考核不设风险抵押金,考核分半年点评和年终考评进行。半年点评结果以通报的形式进行,对完成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完成较差予以通报批评。年终考核对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好的责任单位予以现金奖励,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责任单位,取消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评先评优资格;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且属后三位责任单位,责成在全县项目建设工作会上作书面检查。 3.第三系列的奖罚。对第三系列的考核,在年终进行,不设风险抵押金,根据考核结果设先进单位2个。 4.项目指挥部和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所抽调人员的待遇、运行经费等由县财政局另行制定规定。 (二)项目前期工作的奖罚 对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好的单位给予奖励: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对未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单位进行惩罚: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单位,取消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评先评优资格;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且属后三位的单位,责成在全县项目工作会上作书面检查。 (三)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的奖罚 对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完成好的单位给予奖励: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对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单位,取消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评先评优资格;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且属后三位的单位,责成在全县项目工作会上作书面检查。 四、其他事项 1.关于项目前期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国家、省、市、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和相关重大专项发展规划,掌握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并积极协调和衔接项目进入上级主管部门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前期工作深度至少达到项目建议书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或咨询单位编制。单个招商项目总投资应大于1000万元,申请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总投资应大于500万元。要求各单位在6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任务,并将有关资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重点办。 2.关于国家项目资金计划的范围和争取项目资金的认定。国家项目资金是指下述市级以上政府投资:政府预算内投资和国债资金;各类专项资金;统借国外贷款;财政性担保、转贷和贷款贴息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争取国家项目资金的认定工作由县发改局和县财政局共同负责,认定依据是市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当年下达的资金计划文件(以2013年资金计划文件号或其他拨款依据为准)。各单位要在2013年12月20日以前整理当年收到的资金计划文件或县财政局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按县发改局要求的格式一次性报送。 3.关于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重点建设项目主管单位要按照项目“五制”管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资本金制、竣工验收制)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任务。要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杜绝发生安全事故。重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要依法维护工程建设秩序,及时制止妨碍重点建设项目的行为,切实优化建设环境。公安机关要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打击破坏重点建设项目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关部门要简化程序、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及时办理重点建设项目的相关手续。任何单位不得刁难、阻挠重点项目的建设,不得对重点建设项目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项目工作。项目是经济发展的载体和支撑。要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工作方案,一位优秀年轻干部”的方式组建工作班子,迅速推动工作开展。责任县级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加强协调,督促落实,帮助排忧解难,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2.各指挥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以及“支、帮、促”工作组要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岗位,分解到责任人员,制定好时间表,落实工作措施,落实要素保障,要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和资金争取力度,确保完成全年目标。 3.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按时向县重点办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工程进度报表、每月工作总结、季度工作总结、半年工作总结及年终工作总结以及年终自查评分(责任领导签字后)交考核组。 4.加强督查考核。把项目建设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做到“一季一调度、半年一点评、年终总算帐”,定期讲评通报,定期排队发布。
附件1.2013年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2013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3.2013年责任单位负责的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内容 4.责任单位负责的重点建设项目考核评分细则 5.2013年县“支、帮、促”工作组负责的重点项目考核内容一览表 6.2013年度项目前期工作任务分配表 7.2013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一览表 8.2013年度项目前期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9.2013年度项目资金争取工作计划表 10.2013年度项目资金争取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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