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康熙三十六年,楚南地方政府见很少有人自愿入川,担心完不成入川指标,便出台政策,采取诸如“三兄弟者必走其一”、“五兄弟者必走其二”等办法强行组织入川。一些家庭考虑到祭祖、赡养父母长辈、耕耘土地、经营生意等多种因素,有的选择一半留守一半入川,有的先入川一二人或二三人,其余待父母长辈归世后,守灵三年再入川;有的变卖家产全家一齐入川;还有的出钱买人入川。经过一段时间的动员登记,当地政府派官员或兵卒分批护送入川。第一批集体护送入川的应是清康熙三十六年及次年。
由于路途遥远,入川人户拖儿带女,路途艰难。护送的人怕移民逃跑或走失,将每个移民的一只手用绳索绑住,沿途凡大小便,叫领队解去绳索。所以入川后,传说“解手”一词就是由此而来。入川队伍每天只能行进几十华里,时有中途遇雨而耽误行程,从湖南到大树片区,最快也要走一个多月,最慢的达数月之久。
据黄庭乡蒋家沟《蒋氏族谱》记载:他们先祖入川时,由于移民太多,行至万县过河抢着坐船,造成翻船事故,淹死男女数十人,余下生存者,各找门路。他的祖先跟其他移民来到新宁(今开江)暂居住下来,后打听一路来的同伴已落业达县大树坝,于是才移居到今黄庭乡蒋家沟。
这次大规模移民,从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起,至五十年(1711年)前结束,一般族谱称这段时间为“奉旨入川”。
广大移民来到大树片区,看见到处杂草丛生,野兽昼夜乱窜,破烂的房屋无人居住,一片荒凉景象。于是,他们各自择地留居下来,一面收拾或搭建房舍,一面圈定地界,挽草为界。稍作休整后,便开始开垦田园,养殖家禽家畜,经过几年的辛勤劳动,加上没有任何税赋和摊派,过着比楚南老家好得多的生活。
移民逐步富裕起来后,派人回到祖籍地报告入川喜讯,从而又吸引了一批湖南人自发入川落户。据大树镇碑垭村《郑氏族谱》称:同族先祖郑明远,听入川移民传回的喜讯,抱着怀疑心态,于雍正年间从祖籍广东乳源出发,沿途算命为生,来到大竹县新庵场(今二郎乡),见这里山川秀丽,土地肥沃,税赋很少,便立即返回广东,将自家和兄郑明华家迁徙到这里落户。
“湖广填川”的特点
第一,持续时间长。从清顺治六年(1649年)颁布《垦荒令》始,就有少数人自发入川,至清乾隆后期(1750年前后)自发迁徙入川止,约100年之久。其间入川大潮发生在清康熙中期,移民人数占入川总数的60%以上。
第二,移民规模大。清前期的移民,最大特点是:有皇上圣旨;有地方政府组织;有奖励移民的政策;成批次大规模移民入川,有的一个家族同时几十人入川,开创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移民入川潮流。
第三,移民省籍集中。大树片区的所有移民中,湖南省籍占80%,其次是湖北省占10%,其他省不到10%。从湖南省看:又集中在零陵县、安化县、祁阳县、芷江县等地,占湖南移民总数的70%。
“湖广填川”促进了人口迅速增加。从全省看,到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人口从低谷的50万人,增加到325万人,增长6.5倍。从大树片区看,到乾隆《达州志》(即1742年)时,人口由低谷的500人左右,增加到32甲,以每甲100户、每户5人计,约1.6万人,增长30倍。
“湖广填川”促进了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史载:清康熙十年(1671年)全川有田14810顷,到雍正六年(1728年),田开垦到431221顷,比50年前增加29倍。粮食经济作物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数倍增长。
“湖广填川”促进了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市场的快速发展和语言的多样化。原有“土著人”都说四平腔,湖南移民入川后,传来了长沙话、永州话。凡湖南长沙、安化县一带的移民,基本都说长沙话,过去不讲长沙话被视为“出卖祖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