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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祁阳市精神领袖 于 2013-12-27 12:28 编辑
关于维护祁东火车站(新站)正常营运秩序的通 告 祁政通〔2013〕16号 祁东火车站(新站)将于2013年12月28日零时正式开通。为保证祁东站按时开通、有序营运,保障合法经营者和乘客的正当权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展现祁东良好的对外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3年12月28日零时起,所有客运列车不在祁东北站(老站)停靠,改在祁东站(新站)停靠。
二、12月27日起开通汽车站至新火车站11路公交专线,平时正常运行时间为:冬季首班车6:00,末班车22:00,夏季首班车5:00,末班车22:00;新站开通初三个月和春运期间,营运时间为6:00至次日凌晨2:00,并结合列车到站时间和客流特点,适当增加公交运行车次。
三、经营火车站至县城的出租车,按市内收费标准打表计费。
四、严禁车辆乱停乱放。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进出火车站的公交车和出租车必须按照划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待客,不得在站前道路两侧及规定区域以外的地段停放。接送旅客的社会车辆必须按规定线路进出站场,即停即走,不得长时间滞留;确需长时间滞留的,必须到指定区域停泊,不得占用营运车辆停车场地和行车通道。
五、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对从事非法营运的车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和《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打击,处理到位。
六、严肃查处损害乘客合法权益的行为。严禁营运车辆拒载、丢站、滞留旅客、甩客、乱涨价,对违反乘客意愿,中途将乘客移交他人运送或服务态度恶劣的,一律按《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法查处。
七、为保障站场安全和良好秩序,实行行政执法人员驻站值班,设立民警治安岗亭,严格执法。欢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帮助,欢迎群众举报,举报电话:县物价局12358,县交警大队6288598,县城管大队6264581,县运管所6264843,县客运办6265110。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坚决打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国家公职人员从事非法营运或充当非法营运 “保护伞”的,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坚决依纪依规从严处理。
十、本通告自2013年12月27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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