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 湖南省祁阳县开展科级领导干部廉情巡查

[复制链接]
查看: 784|回复: 2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2-7-10 21: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南省祁阳县开展科级领导干部廉情巡查
【发布时间】 2012年7月10日 11:21 【字体】 【来源】 监察部网站
今年以来,湖南省祁阳县纪委对5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8个重要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廉情巡查,督促整改各类问题41个,有力地加强了对乡科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为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该县出台了《关于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开展廉情巡查的实施意见》。一是明确巡查对象和内容。重点巡查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街道)长(主任)、县直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巡查内容包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开展情况,开展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和制度建设落实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以及需要巡查的其他工作。二是确定巡查方法。成立由县纪委常委、派驻纪检组长(书记)等12名人员组成的巡查工作组,根据工作时段任务实行专项巡查和常规巡查,主要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领导干部作风、行使手中权力、违规违纪线索等侧重于暗访,对落实一岗双责和重点任务完成、“三重一大”事项运作等重点工作进行明查。各巡查对象组织召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的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向巡查组汇报工作。主要领导提交格式规范、言简意赅、内容详实、字数在3000字以内的廉情报告。巡查组采取“听、测、查、问”等方式开展巡查,要求问廉、测廉人数不低于20人,在巡查报告中提出质询初步意见建议,向县纪委常委会报告。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把巡查结果纳入巡查对象所在单位年度责任制考核,对问题较突出且造成重大影响的实施责任追究,单位年度责任制考核不得评为先进,并作为廉政鉴定重要依据。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廉情预警,或以《整改意见书》等形式进行反馈,对有违法违纪行为需进一步调查处理的,移交县纪委查处。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2-7-11 05: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dizzy::dizzy:不得不笑;P;P;P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2-7-11 05: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廉情报告”?;P硬逼人家说假话!:dizzy: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找客服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