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祁阳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有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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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22:5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南省祁阳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有新举措

2010年07月27日14:21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近日,祁阳县政府8名县长、副县长分别带领有关承办单位负责人,特意“上门”到10件人大代表议案重点建议领衍人单位,征求领衍代表对今年议案重点建议办理的工作意见和建议,这是今年湖南省祁阳县政府创新办理方式,实行领导“包案”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一个宿影。

  今年,该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后,该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属于县政府办理的361件议案建议移交给政府办理,并要求在三个月内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代表。县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办理工作县长负责制,县长亲自阅批每一件议案建议,并将361件议案建议全部“打包”分配到县政府责任领导和主要责任单位。为强化办理责任,县政府研究制定了《祁阳县政府领导“包案”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制度》和《祁阳县政府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目标考核办法》,明确规定10件议案重点建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实行“包案”办理,各承办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并将办理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考核,明确要求政府分管领导及各承办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强化措施,加快进度,狠抓落实,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办理任务。同时,该县政府法制办和督查室将对议案、建议实行台帐式管理,将全年代表议案建议件逐个编号登记到台帐,并对每一建议件都明确了督办领导、督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承办责任人、办毕时间。坚持一月一督查,一季一小结,年底结总账。对办理进度缓慢、办理不力的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年终,县政府将对各承办单位办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认真地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在政府全会上通报,奖优罚劣,对因主观原因造成办理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格按《祁阳县行政首长问责规定》的有关规定追究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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