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话题] 检举揭发周湘祁、黄三元等人违法犯罪行为及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复制链接]
查看: 3521|回复: 0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20-6-28 18: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周湘祁、黄三元等人违法犯罪行为及敦促涉案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http://www.qynews.gov.cn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 2020-06-28 17:40:33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群众举报及立案查证的犯罪事实,2020年6月1日,永州市公安局组织公安民警抓获周湘祁(绰号“香瓜”)、黄三元(绰号“黄三”)、李刚、唐东元(绰号“唐扎毛”)、陈泽斌(绰号“斌陀”)、陈斌、唐祁阳、黄世文等一批犯罪嫌疑人。现犯罪嫌疑人周湘祁、黄三元、李刚、唐东元、陈泽斌、陈斌、唐祁阳、黄世文等人均己被案件侦查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彻查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事实,我办决定自即日起,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收集周湘祁、黄三元、李刚、唐东元、陈泽斌、陈斌、唐祁阳、黄世文及其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知情群众积极提供,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案件。
    一、敦促以上人员的同案人员立即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是包庇窝藏犯罪分子、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毁灭伪造犯罪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凡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违法所得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它案件,或者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物质奖励。
    三、曾遭受过该犯罪团伙成员不法侵害的受害人、知情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供线索、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睹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证人,请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案件。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各项权利,对被害人、举报人、证人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惩处。
    四、公安机关设立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24小时接收人民群众的举报、揭发线索材料。
来访来信地址:永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州市公安局扫黑办工作人员:
黄警官:13638416201
陈警官:15211663363
接受举报材料邮箱:yzdh8362023@163.com


永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6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找客服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