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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燃放烟花爆竹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危害,也污染了大气环境。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创造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祁政发〔2016〕1号文件精神,2018年1月1日以后,县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含电子鞭炮),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一、熟知禁燃要求,自觉遵守规定。禁燃范围:东至黄土岭,南至三南路口,西至三水厂,北至祁阳大道与322线交叉处。 禁燃时间:全年禁放。 二、倡导现代文明,摒弃陈规陋习。广大市民在婚丧嫁娶、开业、乔迁、升学、生日等庆典庆祝活动中,要自觉遵守规定,切不可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含电子鞭炮),干扰公众生活。各商家、酒店要及时劝阻,积极配合禁燃工作。请让我们约束自己,以文明的方式取代陈规陋习,还城区一片安宁和静谧。 三、善意规劝他人,违规应受处罚。我们要积极履行主人翁义务,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善意劝阻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含电子鞭炮);劝阻无效的,请及时举报,经查证属实,对违反禁放规定的个人,处5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国家公职人员燃放烟花爆竹(含电子鞭炮)的一律处罚3000元并对其单位或社区、城中村每起扣创卫考核5分;被监护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含电子鞭炮),对监护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城中村每起扣5分。 市民朋友们,祁阳是你我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禁燃工作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崇尚文明,移风易俗,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同建设好、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做出一份应有的贡献!举报电话:城管局:0746-3399110;创卫办:0746-2858001。 祁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祁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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