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下沉祁阳开展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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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5 09: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下沉祁阳开展督导

[来源:永州新闻网]   [作者:唐斌]   [编辑:于光林]   时间:2019-04-12 17:55:3




  永州新闻网讯(永州日报记者 唐斌)4月11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第7小组一行前往我市祁阳县,下沉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

  督导组一行在听取祁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后,继续下沉到龚家坪镇及所辖的新旷社区、石山湾村和长虹街道及所辖的永福社区、莲鱼塘村开展督导,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基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及社会治安、基层党组织建设、群众生产生活等情况,督导各级党政机关自觉扛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据悉,祁阳县始终将扫黑除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全县动员、重拳出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共摧毁涉恶团伙9个,刑事拘留50人,逮捕48人;侦办待确认团伙1个,刑事拘留16人;另有2个正在侦办之中。已起诉7个团伙38人、判决7个团伙37人。县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办党员或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类案件4件4人。下一步,祁阳县将按照政治站位再提升、宣传发动再深入、依法惩治再突破、深挖彻查再加力、综合治理再落实、督查问责再强化的工作思路,完善策略方法,保持强大攻势,全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大胜利。

  市委副厅级干部伍军陪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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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5 10: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永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公告
http://www.qynews.gov.cn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 2019-04-11 09:38:10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参与的专项督导组于4月2日进驻祁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进驻以来,督导组通过明查暗访,了解了一些线索。为全面掌握情况,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决定向广大群众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信访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 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2.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打手市场”等黑恶势力;
    13.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具有明显“农村性和团伙性”特点,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的“电信诈骗”类黑恶势力;
    1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5.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6.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8.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二、举报方式
    为便于广大群众反映情况,督导组在祁阳县督导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746-8362017、0746-3228595;设立电子邮箱yzdh8362023@163.comqyshce110@163.com;举报信邮寄地址:永州市湘永路58号市委318室市扫黑除恶办(邮编:425000)或祁阳县平安路县公安局三楼305室、306室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邮编:426100)。督导组在祁阳县信访局门口设置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箱(位于祁阳县复兴路88号)。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与涉黑涉恶无关的问题线索,请向祁阳县有关部门反映。
    三、举报奖励
    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由祁阳县公安局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对提供线索打掉保护伞的,奖励人民币3-5万元;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判决的,奖励人民币4-10万元;以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判决的,奖励人民币2-6万元;提供线索抓获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1-2万元。
    特此公告
永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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