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县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学校,各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督学责任区,县特殊教育学校,县中心幼儿园,各民办学校,局直各股室:
2019年寒假将至。为加强假期全县中小学校管理,确保全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的寒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严格执行放假和开学时间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全县中小学校定于2019年1月23日(农历十二月十八)统一放寒假,春季学期定于2019年2月20日(正月十六)开学。如遇冰冻等恶劣天气,报县教育局同意后可随机调整放寒假的时间。普通高中学校的三年级可适当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时间控制在一周以内,具体时间由各高中学校确定。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放假时间,按时放假,准时开学。
二 、认真安排假前工作
各校要统筹教学安排,做好本学期和下学期教学的工作衔接,合理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要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各项总结工作。
三 、科学指导师生假期生活
各校要切实加强寒假管理,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要通过家长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提醒、指导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不盲目让子女参加各种补课班、辅导班。要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学生参与除夕、春节等节日传统文化活动,学习和传承民俗文化及优良传统,增强中小学生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要教育师生远离各种非法jihui、赌博和封建迷信等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要设计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积极参加研学旅行和社会综合实践活动。
四 、规范假期教育行为
寒假期间,各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和统一组织自习,不得有偿上课,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机构合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辅导班,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要加强对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开办课外辅导班或在课外辅导班授课的违规行为。对有偿家教家养、在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推荐学生购买教辅资料等违反规定的行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五 、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各校要加强以校车安全为重点的交通安全、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欺凌、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防冰冻、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彻底排查校舍、围墙、校车、食堂、实验室、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危险品仓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并整改到位。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各单位值班安排表2019年1月15日前上报局办公室)。寒假期间,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组织学生举行大型活动。 六 、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各校要提前部署新学期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谋划工作重点。要组织教职工按时到校上班,确保开学顺利进行。要严格按规定征订学生教材和教师用书,严格执行教辅资料征订政策,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使用流程,杜绝非法盗版材料进入校园。新学期开学后,教育局将对学校开学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学校、校长、教师,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参照本通知执行。
祁阳县教育局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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