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危害,也污染了大气环境。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环境污染,创造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祁政发〔2016〕1号文件精神,禁燃两年过渡期已过,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县城区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含电子鞭炮),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
一、熟知禁燃要求,自觉遵守规定。 禁燃范围:东至黄土岭,南至长流路,西至三水厂,北至转角凼(栖凤酒楼)。 禁燃时间:全年禁放(含立春、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
二、倡导现代文明,摒弃陈规陋习。 广大市民在婚丧嫁娶、开业、乔迁、升学、生日等庆典庆祝活动中,要自觉遵守规定,切不可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含电子鞭炮),干扰公众生活。各商家、酒店要及时劝阻,积极配合禁放工作。请让我们约束自己,以文明的方式取代陈规陋习,还城区一片安宁和静谧。
三、善意规劝他人,违规应受处罚。 我们要积极履行主人翁义务,做一名倡导文明、引领新风的传播者,善意劝阻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含电子鞭炮);劝阻无效的,请及时举报,经查证属实,对违反禁放规定的个人,处2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国家公职人员燃放烟花爆竹(含电子鞭炮)的一律处罚3000元并对其单位或社区、城中村每起扣创卫考核5分;被监护人燃放烟花爆竹(含电子鞭炮)的,对监护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城中村每起扣5分。
市民朋友们,禁燃工作是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今年是我县禁燃第三年,也是全面禁燃攻坚的第一年,需要你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祁阳是你我共同的家园,爱护她、呵护她是每个居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崇尚文明,移风易俗,积极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为共同建设好、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做出一份应有的贡献!
举报电话:城管局0746-3399110; 创卫办:0746-2858001。
祁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祁阳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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