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祁阳县通报了5起农村基层干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潘市镇原桐木村村支部书记肖凤荣违反群众纪律和廉洁自律案。 经查,肖凤荣在任职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在实行村账镇代管之前,村里没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没有完整的账册,村级财务管理混乱,肖凤荣负主要领导责任;违反廉洁纪律,以父母妻子名义多报种田面积,多领补助资金5505.65元,2011年至2014年的种植业保险理赔款没有及时入账,肖凤荣负主要领导责任;2010年为村生态公益林项目和农村电网改造项目协调关系,两次请客送礼共花费5080.00元。2017年3月28日,祁阳县潘市镇党委给予肖凤荣同志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2.七里桥镇文家冲村原村会计刘满元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养老保险金案。 经查,刘满元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该村2组死者文道意和8组死者柏世澄的2015年度部分养老保险金1200元并据为己有。2017年4月30日,七里桥镇党委给予刘满元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责令其辞职。 3.文富市镇平庸甸村原村支部书记汪国庆违反群众纪律案。 经查,汪国庆于2015年12月30日从香花桥完小领取县教育局拨付支持该村修路资金2万元后,没有记入村集体收入,而是直接付给了村民汪爱民跑项争资2万元工作经费,群众举报于2017年1月16日才入账,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5月9日,文富市镇党委给予汪国庆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文明铺镇原豪冲村村支部书记桂富虚列五保之家补助款案。 经查,桂富违反廉洁纪律,在豪冲村账目中虚列本村五保之家补助款开支4100元,用于冲抵购买纪念品支出1950元及村招待费开支2150元。2017年5月25日,文明铺镇党委给予桂富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长虹街道办原新塘湾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唐际军违反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和廉洁纪律案。 经查,唐际军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和水利建设,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投资658007.8元,水利建设投资252709元;违反群众纪律,2014年至2016年三年的村级财务都未按要求组织群众代表清算并及时公开、公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廉洁纪律,2014年至2017年5月,新塘湾村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共列支招待费和会务费95130元,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6月22日,长虹街道办党工委给予唐际军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祁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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