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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 15:34永州廉政网/查看原文
近日,祁阳县纪委对3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一、文明铺镇岩塘冲村原村干部截留、挪用低保款及稻田保险金,侵占集体财产案。
经查,文明铺镇岩塘冲村原村干部违反群众纪律于2012年1月至2014年9月截留、挪用村民低保款157430元用于发放该村特困户补助及原村内其它开支;截留稻田保险理赔款24513元未发放到群众手中,原村会计陈昌宪对此负直接责任,原村支书唐检元负重要领导责任,原村主任唐顺伍负主要领导责任。另经查实,陈昌宪还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占村集体财产17813元的行为。
经祁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昌宪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唐检元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唐顺伍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七里桥镇大坳村原村干部集体贪污侵占扶贫资金案。
经查,祁阳县七里桥镇大坳村系重点扶贫村,2011年至2016年期间,该村原村支书彭红旗、原村会计彭雪瑛、原村妇女主任文东阳利用职务便利虚列工程项目等支出,三人共计贪污扶贫领域专项资金11.83万元;另经查明,该村还存在虚列开支套取扶贫资金11.03万元、村集体资金6.09余万元的行为。
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上述三人进行立案审查,并将彭红旗、彭雪瑛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三、大村甸镇副科级干部谢国普贪污水利资金案。
经查,谢国普在管理和发放大村甸镇“五个三”水利资金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纪律,通过虚报工程量的方式贪污资金60080元;在拨付漆家坪村“五个三”水利资金时,以“五小”水利工程款28900元冲抵“五个三”水利资金入账,并隐瞒不报将钱据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大村甸镇2015年度粮食适度经营种粮大户补贴资金28000元,谢国普共计贪污扶贫领域水利资金116980元。
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谢国普进行立案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祁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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