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1月21日讯(记者 唐善理 通讯员陈卓韬) 永州市纪委、永州市监察局日前对8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和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这8起典型案例是: 1、双牌县委原常委、常务副县长刘红安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贪污等问题。2010年1月至2016年6月,刘红安在担任东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县长,双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期间,收受相关单位礼金共计58.6万元;以假发票、虚开发票到相关单位报账335.22万元;采取其它方式侵吞公款5万元等。刘红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东安县、双牌县相关单位公款送礼等问题,市纪委已责令当地纪委调查处理。 2、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吴起军(已退休)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等问题。2006年至2015年,吴起军在担任市农开办党组书记、主任期间,为相关企业和个体商人等在项目申报、工程承包、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礼金共计11.02万元;索要或收受现金197万元,用于个人住宅建设和日常开支。吴起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降低其基本退休费,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金洞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金洞林场副场长黄守成违反工作纪律,套取专项资金用于送礼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经金洞管理区原党委副书记、主任、金洞林场原场长桂发生(已另案处理)同意,黄守成安排金洞林场计财科通过虚列造林抚育验收合同及验收单等方式,套取造林抚育资金68.87万元,用于走访送礼和发放奖金。黄守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新田县体育局原局长赵有波违反廉洁纪律,套取项目资金购买小车等问题。2010年1月,赵有波在担任新田县体育局局长期间,从拨付给该县枧头镇政府的6.5万元农村体育场地建设扶持资金中套取5万元,用于该县乒乓球协会购置小车,并长期占用该车归个人使用。赵有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该县财政局收缴乒乓球协会违规购买的车辆并依法处置。 5、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原政委封加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操办其子满月宴问题。2016年3月,封加德在该县沱江镇为其子操办满月宴,通过发送请帖、电话通知等方式,邀请该县人民法院同事、外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有业务往来的律师等20人参加,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2200元。封加德在操办喜庆事宜事前和事后报告中均未如实报告情况。封加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规收受的礼金已部分退还,未退还的礼金予以收缴。 6、宁远县桐山街道国土资源所原所长何小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索要群众钱财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何小良利用为群众办理建房用地审批手续的职务便利,收受办事群众现金0.2万元,索要21户村民现金10.33万元。何小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蓝山县毛俊镇鹊峰村党支部原书记李节光违反群众纪律,侵吞孤儿基本生活费等问题。2011年3月至2014年6月,李节光采取扣留拨款存折私自取款的方式,侵吞该村双胞胎孤儿李某两人基本生活费5.292万元。李节光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集体修路资金5.3万元的问题。李节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祁阳县进宝塘镇里仕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奇忠违反工作纪律,虚报冒领养老保险金等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陈奇忠冒领14位该村死亡人员养老金7370元。迫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核查的压力,陈奇忠于2016年8月将此款全额上缴该县人社部门。陈奇忠还存在私自使用已作废的村民委员会公章的问题。陈奇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上述问题违反了党的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产生了恶劣影响,引起了不良后果,教训极其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坚决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带头担负起“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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