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 祁阳一女子经开区内堵路被行政拘留7日 市民维权请理性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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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8 20: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7日,在祁阳县公安局民警的规劝下,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人陈某(女,38岁,浯溪街道办事处新埠头村人)到派出所投案,陈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日。

经调查核实, 自今年7月中旬以来,违法行为人陈某伙同村里老人、妇女以修路将其村中所栽种的树木毁坏,以及进出祁阳县经济开发区新埠头水厂的大型货车损坏村中的水泥路为由,多次在进出新埠头水厂工地的道路进行堵路堵工,致使新埠头水厂的大型车辆无法进出工地,严重影响了工期进程。8月31日,陈某等人再次堵路,民警在现场对他们劝导,要求其撤出道路,通过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诉求,但遭拒绝。为恢复道路通行,民警将堵路的部分违法人员依法强制带离现场,并继续劝阻剩余人员离开,但陈某却趁机逃离。9月7日上午,慑于法律的威严,陈某主动来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教育,陈某深刻认识到自己参与阻工堵路的违法性,并表示一定痛改前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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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公安局提醒
       广大市民维权应采取理性合法方式,通过正当渠道解决问题。用封门堵路的方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不但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这是法治社会绝不容许的行为。

来源:祁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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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9 12:42: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杀鸡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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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2 17: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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