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2016年城区小升初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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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16:4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祁阳县2016年城区小升初告知书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

秋季开学在即,为帮助大家了解掌握2016年我县城区小学升初中有关政策要求,特致此《告知书》。

一、政策依据:
永州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祁阳县教育局《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二、入学条件:
(一)城区三个街道户籍的学生须提供:户口簿。
(二)非城区三个街道户籍的学生
1、在划片范围内有房产的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出示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发/票、银行按揭合同(合同签订日期在2016年8月22日前)。
2、廉租房等公房居住者须提供:户口簿、租房证明(2016年8月22日以前租住)、缴纳水电等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2016年1-8月中任何一个月的凭证)。  
3、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办//证/时间在2016年8月22日以前。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父母(一方或双方)的用工合同(用工合同签订时间在2016年8月22日以前)、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表(2016年1月—6月)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社区提供的居住证明。


三、特别规定:
        1、各公办初中学校不得举办任何名义的寄宿班、实验班、招飞班等重点班。
        2、不得以文字考试、测试和面谈的方式进行招生。
        3、不得变相跨区域招生,城区内因住址变更需要跨区域就读的学生由相关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和录取初中学校协调录取。
        4、不具备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附件:祁阳县义务教育阶段跨区域入学申请表(请登录http://www.qynews.gov.cn/Info.aspx?ModelId=1&Id=18941下载表格)

祁阳县教育局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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