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信息] 请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2015年度报告公示

[复制链接]
查看: 2371|回复: 0

dsu_paulsign:classn_11

发表于 2016-1-14 10: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悬赏1兑奖分未解决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年报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请2015年12月31日之前在我县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规定时限内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http://gsxt.hnaic.gov.cn)进行2015年度报告公示(个体工商户决定不公示年报内容的,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逾期不报送,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予以公示。(县工商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找客服
返回顶部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