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笋虽小,偷挖需谨慎2015-04-16 祁阳公安 [url=]祁阳公安[/url]
春季到了,喜欢户外运动的朋友们一到周末总要约上三五好友到乡下踏踏春,见着满山遍野的“绿色食品”总忍不住想采摘一些带回家改改口味。孰不知,未经主人允许,私自采摘“绿色食品”也是违法的,近日下马渡派出所就办理了一起偷挖春笋的案件。 2015年4月12日,下马渡所接到了某村支书的举报,在水冲村的竹林里,有人正在偷挖群众种植的竹笋。 接警后,所长黄谦,民警王浪成迅速出警,在竹林里当场抓获违法嫌疑人罗某。 经现场勘察,罗某等人从水冲村村民许某种植的竹林里挖掘了竹笋近100棵,损失约500元。看着遍地扔着的竹皮,许某气愤地告诉我们,这么多的竹笋本来可以长成上好的竹子,却被人这样挖掘了,着实可惜。经询问,罗某与本组的于某、雷某三人吃完午饭后,闲来无聊就商量着到水冲村的山上挖掘竹笋吃,,却不想在挖掘过程中,被许某发现报了警。
事情不大,但做法却太欠考虑。最后在派出所领导的调解下,罗某等三人赔偿了许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许某的谅解。笔者借此机会奉劝大家,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江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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