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 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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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6 17:4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时间:2015-02-16 08:52:08  字体: 【 大 中 小 】
    红网祁阳站2月16日讯(记者 谢颖) 2月15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春华,副主任尹显乾、柏曼红、蒋忠朝、李建民、刘晓春出席会议,副县长谢铁山,县法院院长祝群、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筱勇及在职的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讨论了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黄春华指出,2015年财政预算编制指导思想明确,安排支出合理,牢牢把握了“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积极适应新常态,“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科学精准”,重点突出。黄春华要求,县财政局要积极吸纳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方案的操作性、实用性和科学性;要切实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审,严格按照预算的安排执行,推进预算管理法治化;要进一步确实加大对《预算法》的宣传和学习,对专项性的经费要严加管理。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县公共汽车公司向县农商银行申请1500万元贷款的议案。为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方便市民出行,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拟由祁阳县公共汽车公司作为贷款主体,向县农商银行贷款1500万元,借期五年,由县财政贴息。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购置40台新型节能环保公共汽车。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议案和筹备工作方案。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拟定于2015年3月1日—4日在县城召开,主要议题有听取和审查祁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祁阳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祁阳县2014年财政执行预算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查祁阳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祁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祁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事项。

    会议还确定了县公安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卫生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工作审议单位。与会人员认真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稿源:祁阳新闻网]

[作者:谢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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