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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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0 11:3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3-07-29 10:47:00  字体: 【 大 中 小 】
祁阳县“三思三创三服务”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 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祁垂直管理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祁阳县“三思三创三服务”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7月19日

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探索在职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区、服务社会的渠道,促进机关与社区的共建联建,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永组发〔2013〕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结合“三思三创三服务”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在全市领跑、在全省争先”工作目标,以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抓手,以全县县直机关所有在职党员为主体,以社区党组织为依托,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根本,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促进在职党员在社区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通过社区党组织的监督,进一步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起共同参与、共同关心、共同建设的区域性社区大党建格局,为全面建设美丽幸福新祁阳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参加对象
    县直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党员,党的组织关系隶属县委及县直机关工委的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
    三、主要职责
    (一)在职党员
    按照组织安排与自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参与居住地社区各项建设,重点围绕“争当六员”开展志愿服务:
    1、政策法律宣讲员。积极配合社区和司法部门开展“政策法律大宣讲活动”, 通过政策解读、知识讲座、以案说法、发放资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宣讲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经济建设、城乡发展、土地征迁、社会保障、民生工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提高社区群众对党委、政府决策的理解和把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在永州领跑、在全省争先”的战略部署上来。
    2、文明行为劝导员。采取入户宣传、发放文明手册等方式,加强文明创建宣传,积极主动走上街头亮明身份,提供交通指引、咨询服务,对随意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现象进行劝导,协助社区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评比活动,促进社区群众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困难群体帮扶员。按照“三思三创三服务”活动的要求,每名有帮扶能力的在职党员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形式,结对帮扶一名贫困户、一名困难职工、一名困难党员或一名贫困学生,每月深入困难群众家中一次以上,开展助贫、助学、助残、助老、助困“五助”活动,指导帮扶困难群众掌握1-2门实用致富技术,真心实意帮助困难群脱贫致富。深入社区群众,及时了解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需求,自愿组建社区就业服务联系点,深入企业、深入个体工商户,积极争取用工岗位,为社区就业对象和企业、个体工商户之间搭建起综合性就业援助服务桥梁,让他们就近享受到贴心的就业援助服务。
    4、环境卫生监督员。按照“城乡环境同治”要求,督促指导社区群众认真落实“门前五包”,全面清除社区内“牛皮癣”和卫生死角;教育引导社区内所有新、改、扩建及装修工程实行围挡作业,垃圾、渣土及时清运,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对社区群众环保意识的宣传,每周五下午带头进行卫生清扫,协助社区组织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社区良好卫生环境。
    5、邻里纠纷调解员。积极参与“大走访、大接访、大回访”活动,深入了解社区居民之间的“情感疙瘩”,有针对性地制定化解矛盾的工作计划,通过见面会、协商会、居民联谊等活动,及时化解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同时,建立工作台账,对矛盾化解情况进行回访复查,防止矛盾“死灰复燃”。加强对社区信访工作的指导,提出解决信访事项的意见和建议,每名在职党员要结对息访一个信访案子。积极协助社区党组织做好暂住人口、犯罪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与社区居民的沟通交流工作,确保社区平安和谐。
    6、社区治安巡逻员。积极参与“平安创建进社区”活动,积极主动参加义务巡逻队,每月至少参加1次以上社区夜巡。在夜巡中,发现居民安全意识不强,防范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给与温馨提示;发现游荡的可疑人员要及时盘问、查询;发现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发现作案人员要立即报告或扭送公安机关。
    (二)社区党组织
社区党组织要根据本地特点,积极为在职党员进社区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1、做好报到接洽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的接洽工作,及时录入在职党员的基本信息和报到情况,建立本社区在职党员信息库,做到“四清”,即基本情况清、工作单位清、专业特长清、兴趣爱好清。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可在党员居住的楼宇公布党员信息(姓名、门牌号、工作单位等)。要分析研究社区建设发展情况,全面梳理居民群众的各类需求,在此基础上,合理设置社区政策宣传、治安调解、法律援助、便民维修、义务劳动、医疗保健等服务岗位和服务内容,为在职党员进社区认岗履职搭建平台。
    2、组织开展活动。统筹安排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根据在职党员的特点和社区服务岗位情况,按照住宅小区、院落、巷道等地域关系,合理编组、调配在职党员,明确志愿服务岗位的负责人;大力推行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广泛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为民服务日”等活动,为在职党员开展服务创设活动平台,实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充分发挥党员服务中心的作用,积极组织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各种公益活动。
    3、加强日常管理。探索建立“多方联动、双向管理”机制,积极履行对在职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管理职责,及时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信息更新、整理等工作,每半年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党员的表现;探索建立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情况的评价制度,组织社区居民对在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为实施年度考评做好基础性工作。
    (三)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
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与所在社区党组织结成帮扶对子,力所能及地帮助社区建好党员活动中心;组织本单位在职党员积极参与、支持社区建设和管理,鼓励在职党员在居住地发挥积极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搞好思想发动。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迅速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教育和引导在职党员自觉公开党员身份,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积极组织本单位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按时报到,及时办理报到手续;加强与社区党组织沟通联系,认真听取社区党组织对在职党员进社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在职党员发挥作用的跟踪指导工作,组织在职党员突出整治社区环境卫生、强化社区治安和提升社区群众文明素质,组织机关党组织书记到社区上党课,督促在职党员积极发挥作用,不断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3、加强对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的有效管理。及时了解本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的现实表现,对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反馈和考评结果要进行综合运用,把党员进社区工作情况与党员的民主评议、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相结合,逐步形成“工作在单位、生活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党员管理激励机制。同时,选树活动开展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放大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
    四、工作步骤
    1、部署发动阶段(7月10日—7月20日)。各单位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对本单位所有在职党员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在职党员所属社区、联系电话、专业特长等基本情况,要召开一次动员会,明确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工作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在职党员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申报社区服务岗位。各街道、社区党组织也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工作要求和职责,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2、集中报到阶段(7月21日—7月25日)。各单位党组织指导在职党员填写志愿服务活动报到卡(见附件1),组织在职党员持卡到所居住的社区报到。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回到居住地社区报到,作好表率。各社区党组织安排专人接待前来报到的在职党员,认真填写好《在职党员进社区登记表》(见附件2),并在《报到回执单》上加盖社区党组织印章后,由在职党员交所在单位党组织留存。并及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3、梳理汇总阶段(7月26日-7月31日)。各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收集好党员《报到回执单》,统计汇总在职党员报到情况,对个别未报到的在职党员,要摸清原因,做好工作,督促其及时报到,各单位党组织对在职党员报到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汇总表》(见附件3)于7月28日前上报县“三思三创三服务”活动办公室。
   4、日常管理阶段(8月以后)。在职党员按照认领岗位的要求,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利用“八小时之外”的时间深入社区进行服务践诺。单位党组织每月对党员承诺践诺服务情况进行核实后,交社区党组织统一公示,按受群众监督。年底,各社区党组织要根据在职党员承诺践诺服务情况,认真填写好《现实表现反馈卡》(见附件4),向县“三思三创三服务”活动办公室和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双向反馈”。县直机关、企业单位党组织如有新增党员,应及时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机关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作风建设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各单位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地了解掌握基本情况,研究制定措施,保障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效推进。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机关党组织书记具体抓的责任体系,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各社区党组织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努力推进社区党建和建设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服务社区,为居住地社区建设奉献力量。
   2、结合实际,创新运作。各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创新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制度成果。
   3、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县委组织部、县“三思三创三服务”活动办将不定期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到各社区对各单位在职党员进社区情况进行督查,初定8月中旬开展第一次督查,对活动组织有力、工作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活动组织不力、走过场、效果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党组织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制述职内容。各单位要将党员在社区的表现作为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推选各级党代表候选人、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形成“在职党员进社区”的激励约束机制。
   4、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宣传手段,专题宣传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增强广大在职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活动深入人心。要深入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集中报道一批好的典型,为活动深入开展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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