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话题] 县法律援助中心维护困难群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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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09:4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县法律援助中心维护困难群众权益
作者:唐娟 文章来源:祁阳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2-8-28 17:17:02


    “幸好有法律援助,我这个贫困的老头才能有机会讨回一个公道。”羊角塘镇高某泪水涟涟的感慨道。高某的儿子在与杨某婚前同居期间建有一栋房子,房子系高某全家借款筹资所建。后高某儿子因意外事故去世,未留下遗言。杨某起诉高某夫妇,要求取得房子所有权。高某夫妇因建房子已负债过多,加之丧子之痛,当收到法院传票时高某夫妇不相信法律会给他们带来公道,不走法律途径而选择了走上访之路。当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获知这一情况后,带领湖南金浯律师事务所邹律师共同受理,采取走访、实地调查等多种渠道获取一手资料,并掌握了大量的直接证据。在县人民法院开庭时,邹律师提出的证据得到了县人民法院的采信和认可,驳回了原告的起诉,切实维护了高某的合法权益。这是县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困难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成功实例。

    今年来,县司法局以开展法律援助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夯实法律援助基础,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为了更好、更广泛的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县司法局在全县22个基层司法所、县看守所和两个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让群众能够方便快捷的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今年,县司法局还投入资金6万余元,印制了《祁阳县“六五”普法—以案说法读本》、《祁阳县司法局便民利民服务手册》等宣传资料,及时发放到全县各乡镇、机关、学校和村(组)群众手中,并公布了法律援助热线电话,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加强基础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依照省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建设标准,县司法局对法律援助中心办公用房进行了调整改善。在法律援助中心办公用房中分设等候区、接待区、私密接待室和档案室,办公面积总计200平方米。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统一规范法律援助咨询、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等各个工作流程,完善业务管理制度;逐步提高社会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比例,不指派不具备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资质、能力的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推行信息公开、听庭、回访等制度,提高了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


    据统计,截止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案件168件,其中保护妇女权益案件达58件,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达59件,下岗职工案件达25件,低保困难家庭达9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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