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惠农政策(10)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
★项目名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扶持对象: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扶持标准: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每人每年给予600元奖励扶助,直到亡故为止
★项目名称: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
■扶持对象: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扶持标准:女方年满49周岁以上,由政府发放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的,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直到
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残的(三级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扶助金,直到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项目名称:出生缺陷干预免费检测服务
■扶持标准:对生育第一个孩子是遗传性病残的,经鉴定符合生育第二孩的条件,领取生育证后,可以到本县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免费做相关项目的
遗传优生检测
★项目名称:节育手术费免费
■扶持对象:已婚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落实结扎、上环、流产、引产四大计划生育节育手术的对象
■扶持标准:节育手术费免费
★项目名称:免费普查、低费治疗
■扶持对象:农村居民中的育龄妇女
■扶持标准:免费普查、低费治疗
★项目名称:生殖道感染实行免费普查、低费治疗独生子女保健费
■文件依据:中共永州市委[2007]12号文件
■扶持对象:农村居民、城镇没有固定单位的纯居民夫妻双方承诺只生育一个孩子的
■扶持标准:乡镇人民政府主动为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独生子女满14周岁前,按每个独生子女每年不低于240元的标准发放独生子
女保健费
★项目名称:农村“两女户”补助
■文件依据:中共永州市委[2007]12号文件
■扶持对象:农村两女户
■扶持标准:落实绝育措施后,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3000元,其父母双方年满60周岁起,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50元生活补贴
★项目名称:农村计生户有关优惠政策
■文件依据:中共永州市委[2007]12号文件
■扶持对象: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
■扶持标准:子女初中升高中录取时给予10分的优惠加分;考取全日制重点本科以上学校的,每人由所在县区奖励2000元;参加农村新合作医
疗每级住院补助的标准提高10%;凭《独生子女证》或两户《结扎证》享受免费预防接种
★项目名称:农村独生子女户参与集体收入分配优惠政策
■文件依据:中共永州市委[2007]12号文件
■扶持对象:独生子女户
■扶持标准:农村在分配被征用集体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其它集体收益时,独生子女应增加一人份额。民政部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时,
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和男方到女方落户的家庭要给予优先。
★项目名称:计生家庭养老优惠政策
■文件依据:中共永州市委[2007]12号文件
■扶持对象:实行计划生育的孤寡老人
■扶持标准:民政部门的基层福利、养老机构,应将实行计划生育的孤寡老人优先集中供养。实行计划生育的孤寡老人逝世后,所在乡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行吊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