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篮球俱乐部成立的目的是为了繁荣祁阳县篮球文化,培养良好的团队精神,弘扬“运动、健康、和谐”的运动主题,为篮球爱好者建立一个交流球艺、共同提高的平台,同时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协调发展。俱乐部负责组织管理篮球队伍,实行会员制。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三条: 会员基本条件: 本县范围内,热爱篮球运动,拥护并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 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参加俱乐部会议,对俱乐部和执委会的财务、竞赛、采购等一切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义务:严格执行协会的章程和决议,配合俱乐部的工作,维护俱乐部的声誉;尊重会员的劳动,会员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技术水平较高的会员应对技术水平较低的会员进行指导;会员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 活动制度 第五条: 俱乐部不定期组织篮球活动,会员要积极参加定期活动和协会内部比赛。 篮球活动纪律: (1)会员请尽量积极参加活动,如需暂停活动或有事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向管理委员会请假。 (2)必须严格服从裁判和组委会的安排。尊重队员,在比赛场上不得公开指责队友,如果发生谩骂,互殴,辱骂裁判等情况严重者,经球队主要成员3人以上同意,驱逐离俱乐部,取消会员资格,费用不退。 第四章 入会、退会制度 第九条: 凡符合入会基本条件的会员均可入会,会员有违反协会章程行为经执委会决定除名的会员和自动申请退会的,不退还会费。 第五章 费用制度 第十条: 会员有义务交纳会费(年费:200元/人)。 第六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执行委员会(执委会)。 1.协会最高机构为执委会,由协会干部组成。 2.管理委员会由各队队长共同组成。 3. 执委会将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前阶段的工作,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做规划和布置,决定协会的各项事宜。 4.管理委员会负责球队的日常事务,包括比赛联络、时间安排、比赛记录、比赛总结等。 5.根据活动需要,经执委会同意,可成立临时工作小组,负责具体一项工作,工作结束后小组随之撤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