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 中共祁阳县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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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8 10: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共祁阳县委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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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17 10:59:43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ianzheng更多巡视巡察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20日至5月20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对祁阳县开展了专项巡察。2018年7月23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向祁阳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迅速统一思想认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于7月26日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第十二巡察组的要求上来,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认认真真把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每个问题的整改当作“必答题”,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展现政治忠诚度、政治执行力。
  (二)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第一时间成立了县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周新辉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金彪,县委副书记陈小平任副组长,全体县委常委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县委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检查和督导落实。协同推进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共召开6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和5次领导小组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各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均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上下同频共振,形成工作合力。
  (三)坚决落实责任分工。出台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市委巡察组提出的5个方面、50项问题,逐一分解细化成具体整改措施;每项需要整改的问题,都确定由一名县领导牵头负责、一名县领导具体负责,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时限。有关县领导召集相关责任单位就各项整改任务作深入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一件一件抓好落实、一条一条加以兑现。
  (四)严格实行督查问责。采用定期调度、现场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每周一调度、半月一督查”,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将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整改工作“不悬空”“全见底”。县委整改办共派出4个督查组到重点单位现场督查,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单位下发督办函,切实做到紧盯不放、一盯到底。同时,县委明确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并将办理中央、省委和市委巡视巡察组交办件情况,落实巡视巡察组整改任务情况纳入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攻坚、扎实整改,各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50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开展了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等7个专项治理,对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移交县纪委16件问题线索(其中,工作问题线索1件),已全部处置,办结15件,党纪政务处分21人、诫勉谈话6人、谈话提醒9人;拟立案1件。移交县信访局等有关单位的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一)基层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
  1.关于“黎家坪镇石子岭猪场对周边环境污染严重,村民多年来一直向当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直至本次巡察组受理群众举报后才得以妥善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畜牧水产局、县环保局、黎家坪镇加强协调联动,积极做好退养有关工作。目前,该场已停止养殖、停止排污。
  2.关于“2017年2月大忠桥镇官山冲煤矿股东邓某某为领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找大忠桥镇政府签字盖章,镇党委政府一直未能研究和办理此事,直到2018年5月,市委巡察组介入才得以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大忠桥镇慢作为的问题,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大忠桥镇立行立改,及时为邓某某办理了有关手续,并建立健全了首问责任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办事。
  3.关于“黄泥塘镇幸福村2016年村级公路扩宽工程总里程2.695公里,村支两委未集体研究,没有进行招投标,由村支书指定关系人承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黄泥塘镇组织全镇22个村(社区)干部,对“三重一大”制度和招投标有关规定进行了学习;出台了《黄泥塘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按规定使用;结合其它违纪行为,给予幸福村支书段某某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4.关于“黎家坪镇原大湾村五保之家建设项目,没有公开招标,没有召开相关会议,整个工程由村支书李某某一人经手”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纪委对原村支书李某某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了立案查处,案件调查工作已结束,处理意见即将下达。责成黎家坪镇严格履行村账镇代管职责,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惠农项目资金按规定使用。黎家坪镇督促各村对“三重一大”制度和招投标有关规定加强学习,要求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落实“四议两公开”。
  5.关于“观音滩镇三合村村公路扩宽项目,没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村支书谭某某直接指定由段某某承包工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观音滩镇给予谭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同时,组织全镇25个村(社区)加强了对“三重一大”制度和招投标有关规定的学习,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责成观音滩镇严格履行村账镇代管职责,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惠农项目资金按规定使用。
  6.关于“县农业委部分费用开支没有经过党组集体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责令县农业委立行立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切实规范决策行为。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纳入廉政教育、党建考核重要内容,定期对“三重一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二)精准扶贫方面的问题
  7.关于“黄泥塘镇幸福村美国糖橘、锦红甜橙产业扶贫基地,由于监管不力,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黄泥塘镇及时组织召开村支“两委”干部和群众代表会,研究了具体整改措施。严肃追责问责,给予幸福村支委段某某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结合其它违纪行为,给予幸福村支书段某某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给予该镇分管扶贫领导、驻村扶贫队长诫勉谈话处理。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拨付审核关,确保扶贫资金精准用于相关扶贫项目。
  8.关于“大村甸镇进步村锦红甜橙基地杂草丛生,所种甜橙种苗成活率低,造成经济损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从严执纪问责,给予原进步村支书、现任村主任谢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现任村总支书记何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县扶贫办已将该村扶贫资金账面余额收缴到县财政。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监管,确保精准用于相关扶贫项目。
  9.关于“黄泥塘镇幸福村2016年村级公路扩宽项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监管不力,交通主管部门在验收过程中审查不严格,项目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惠农资金浪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责令承包方对问题路段完成了翻修。严肃追责问责,村干部、扶贫工作队长等相关人员被给予处分。县交通运输局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的交付、验收程序,严格审查上报的村组公路竣工项目验收资料,并举一反三,对全县2016年以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梳理排查,共抽查89个项目,查出5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0.关于“2016年黄泥塘镇幸福村的扶贫项目资金被挪用用于村道路扩宽项目”的问题
  整改情况:黄泥塘镇制定出台了《扶贫惠农资金管理制度》,组织全镇4个重点贫困村和面上村对扶贫政策进行了学习。相关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分。责令县扶贫办、各镇(街道)规范扶贫资金项目的公开公示,切实落实“两个一律”的要求,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11.关于“龚家坪镇古木堰村敬老院上级拨款被村委会用于村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鉴于古木堰村原支部书记曾某某已病故,龚家坪镇对古木堰村时任村主任、现任支部书记曾某某诫勉谈话并在全镇通报批评,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
  12.关于“长虹街道爱国村五保之家建设资金被挪作支付该村活动中心建设欠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追责问责,给予爱国村支书谢某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成县住建局进一步加强对“五保之家”建设信息数据及台账资料的审核把关,严防资金挪作他用。
  13.关于“大村甸镇进步村产业扶贫资金被挪用于村内其他建设;旭光村扶贫专项资金被挪用于非产业配套的水利设施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追责问责,给予原进步村支书、现任村主任谢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现任村总支书记何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旭光村原支书周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县扶贫办强化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已将旭光村扶贫专项资金结余部分收缴到县财政。
  14.关于“祁阳县扶贫开发办安排下拨的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由于产业扶贫项目申报不精准,导致部分镇、村种植、养殖项目资金闲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扶贫办组织专门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对产业扶贫项目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目前,已将闲置资金全部收缴到县财政专户。县扶贫办制定下发了《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产业扶贫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产业扶贫资金的效益。
  15.关于“观音滩镇和平村所有扶贫项目工程没有经过简易招标程序,部分项目没有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观音滩镇组织有关镇、村干部对“四议两公开”和简易招投标有关规定进行学习,教育干部遵章守纪,做到令行禁止。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对全镇所有扶贫项目工程 “四议两公开”程序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对未验收的项目完善相关手续,及时组织了验收,并健全完善了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16.关于“梅溪镇大伍村扶贫工作不到位, 2014年、2017年未制定扶贫工作方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梅溪镇督促大伍村及时进行整改,补齐了2014年、2017年扶贫工作方案;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结合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对全镇扶贫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17.关于“茅竹镇帮扶工作作风不实:容驷村贫困户于麦某无建档立卡贫困户手册;于建某帮扶手册中帮扶措施及帮扶成效栏为空白,帮扶成效栏中贫困户未签字”的问题
  整改情况:茅竹镇督促容驷村及时进行整改,该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手册已全部发放到群众手中;对帮扶作风不实的镇农技站长进行约谈。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结合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对全镇扶贫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针对精准扶贫方面存在的问题,县委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分别于4月9日、5月9日,对全县各级各单位领导干部、驻村工作队队长及队员、联村指导员、结对帮扶责任人,村支两委负责人开展了扶贫政策业务集中轮训,进一步提升纪律规矩意识,增强扶贫工作能力;扎实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今年1月至11月,全县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3起,党纪政务处分71人,组织处理21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追缴违纪资金109.83万元,退还群众资金6.815万元,形成了有力震慑。
  (三)涉农资金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8.关于“黄泥塘镇政府没有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超标准公务接待等涉及的违纪资金,黄泥塘镇已责令当事人清退,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对未按要求出具“公务接待函”和审批单的公务接待行为,进行了全面整改;出台了《黄泥塘镇财务管理制度》,切实规范财务行为;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财政纪律意识。
  19.关于“2016年长虹街道永福村支书周某某、妇女主任黄某某以春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贫困党员为名开具虚假发票套取集体资金,并私分用于个人手机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周某某、黄某某私分用于个人手机费用的资金已上缴村集体账户,给予周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结合其它违纪行为,给予黄某某党内警告处分。长虹街道组织有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20.关于“白水镇湖湘村村干部徐某某、唐某某等人在任职期间,虚报修路工程款用于冲抵该村其他违规开支及招待费;该村村干部违规领取误工补助、岗位补助,违规报销电话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白水镇已对唐某某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王某某、柏某某等三人作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徐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正在追缴违纪资金;同时,组织村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21.关于“白水镇普济桥村修建篮球场虚开水泥发票、截留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和油菜、玉米种植补贴资金以及村干部利用公款购买手机”的问题
  整改情况:白水镇对涉案村干部唐某某等二人实行诫勉谈话,对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村支书陈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收缴了违纪资金,村集体截留的生态公益林补贴和油菜、玉米种植补贴资金,督促由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具体分配方案,按规定发放到位;组织普济桥村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22.关于“白水镇西洲新村2016年除夕,村支书李某某借村里搞卫生大扫除活动给村党员、组长发误工补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给予李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资金进行收缴。白水镇组织有关村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同时,在整改过程中,白水镇注重举一反三,突出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村级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
  23.关于“2016年茅竹镇富里村虚报资金用于招待费开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从严执纪问责,结合其它违纪行为,给予富里村支部书记于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茅竹镇举一反三,在全镇开展虚报资金用于招待开支的自查自纠,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督促整改。
  24.关于“2015年,白水镇刚强村电改工作中,村干部从村级账务中违规列支公款送礼费用;为实现村级零招待,村支书李某某将招待费、烟酒发票烧掉,改用护林发票冲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白水镇对村干部李某某、王某某等4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他们将违纪开支的送礼费用及冲抵烟酒发票款退回村集体;组织有关村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村级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
  25.关于“黄泥塘镇飘塘村原村支书唐某某在为群众办理危房改造中收取办事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黄泥塘镇已给予唐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取的“办事费”;对全镇机关干部和村干部进行纪律教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26.关于“2005年白水镇石龙村村支书黄某某截留村民晚稻补贴;2016年石龙村支书黄某某和村会计刘某某将本村集体土地(荒地)转让给陈某某,私自非法买卖土地”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国土资源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买方陈某某退还非法买卖的集体土地,没收卖方石龙村2组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依纪依规对有关涉案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给予村干部黄某某、刘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对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非法买卖集体土地专项整治行动。
  27.关于“2013年白水镇原珠玉村袁某某购地建房,村支书胡某某向其收取村级管理费并私吞。白水镇民政所将某低保户的低保存折错发给了胡某某,低保金被其占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追责问责,给予胡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28.关于“黎家坪镇黎家坪村汪某某在任村支书期间,利用职权优亲厚友骗取危房改造资金,2014年为他人提供便利,骗取县财政‘一事一议’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从严执纪问责,结合其它违纪行为,给予汪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责成县住建部门进一步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危改对象精准、程序合规。
  29.关于“县民政局救助局工作人张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办理低保,没有按规定及时申报和退保”的问题
  整改情况:涉案当事人主动退回了违规享受的低保资金。县民政局给予张某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深刻检讨,并举一反三,对城乡低保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纪律教育,严防发生类似现象。
  30.关于“白水镇原沙子岭村会计王某某侵占其管理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王某某涉案的退耕还林资金已退还村民,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林业局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退耕还林及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清理整顿工作。
  31.关于“文明铺镇原铁桥坳村2002年至2017年原村支委何某某等三人平分和冒领农户退耕还林补助金额;2005-2008年,铁桥坳村共计多报稻田种植面积;村会计何某某多报自己的稻田种植面积,套取直补资金;沟河村种田大户虚报稻田种植面积,骗取种田大户补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追责问责,给予何某某等人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县农业委研究制定了《祁阳县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督查检查,确保补助款项精准发放。县林业局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退耕还林及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清理整顿工作。
  32.关于“2017年,文明铺镇蒲草塘村村干部虚造材料,骗取国家种田大户补贴用于偿还村级欠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文明铺镇党委研究,对涉案的村支书张某某、村秘书张某均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县农业委对全县各项农业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33.关于“文明铺镇铁桥坳村村民何某某于2011年申请危房改造项目资金,而后资金被分给4户村民”的问题
  整改情况:据调查,何某某于2011年申请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因当时村里只有一个危房改建指标,而村里有4户村民需要申请危房改建资金。为化解这一矛盾,村里便以何某某的名义申请了危房改建指标。经文明铺镇纪委核实,当时这4户已经协商好,相互之间没有意见。上述行为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有关村干部已另案处理。文明铺镇组织有关镇、村干部认真学习危房改造政策,严防政策执行走样。县住建部门进一步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危改对象精准、程序合规。
  34.关于“2012年长虹街道永福社区张某某用已建好的一栋三层楼新房骗取危房改造资金。妇女主任黄某某以自己丈夫的名义于2012年申请了危房改造,骗取补贴资金用于改造她家二层楼房子。原支书许某某用早已建成多年的房子违规申请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骗取的危房改造资金全额追缴,黄某某骗取的危房改造资金已依法收缴,其余两户套取的资金正在收缴中。严肃追责问责,给予黄某某、许某某党内警告处分。长虹街道组织有关街道、村干部认真学习危房改造政策,严防政策执行走样。县住建部门进一步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危改对象精准、程序合规。
  35.关于“2012年龚家坪镇炭棚村‘五保之家’建设项目骗取国家建设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已给予当事人曾某某开除党籍处分。
  36.关于“2016年,黄泥塘镇计生办干部郑某某为外甥陶某某在黄泥塘镇幸福村承包公路加宽工程,并帮其日常施工管理,在工程验收过程中为其弄虚作假,私自加盖镇政府公章,帮助其验收过关,致使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县纪委监委成立案件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给予镇计生办工作人员郑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责令黄泥塘镇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纪律教育,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肃纪律、改进作风。
  37.关于“羊角塘镇城山村支书黄某某将低保金按人口平均分配到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羊角塘镇已将平分的低保金全额追缴到位,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给予黄某某党内警告、停职3个月处分,并将该违纪案件在全镇进行通报;对低保评定中调查不深入、工作不细致的城山村副支书王某某、妇女主任黄某某、会计王某等3人通报批评,责令深刻检讨,并扣发绩效工资;对在低保评定过程中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的4名镇干部通报批评,责令深刻检讨,并扣发绩效工资。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低保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坚决查处。
  38.关于“县畜牧水产局在养猪场退养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工作人员与养猪场老板相互串通,合伙骗取生猪退养拆迁项目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对4名当事人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县畜牧水产局举一反三,全面清理整治2014-2016年湘江干流两岸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中养猪场退养补偿存在的问题,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制定下发了《祁阳县养殖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堵塞制度漏洞。
  39.关于“白水镇2016年下拨白云山电网改造资金到普济桥村,由镇水利站站长苏某某以白条的形式,经村支书陈某某签字领出,与唐某某三人私分。七组村民刘某某争取到一笔公路维修资金,但该工程项目没有实施,工程款被私人占有”的问题
  整改情况:白水镇已收缴违纪资金,并结合其它违纪行为,给予村支书陈某某党内警告处分。拟由县水利部门对苏某某严肃问责。责成白水镇、县公路局切实加强惠农项目资金管理,严防贪污、截留、挪用、侵占惠农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40.关于“2017年7月,白水镇安排所有的合并村结账,西洲新村李某某召集原方形村干部及理财小组成员商议,以通组公路工程建设名义,伪造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进行整改,伪造工程款已作平账处理。严肃追责问责,结合其它违纪行为,对李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成白水镇举一反三,对全镇工程建设开支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村集体“三资”不受损失。
  41.关于“2016年,黄泥塘镇幸福村支书段某某、村会计段某某存在以下违纪问题:在幸福村公路加宽项目中套取扶贫专项资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管不力,致使该项目成“豆腐渣工程”;收受红包、礼品”的问题
  整改情况:黄泥塘镇对段某某、段某某所套取的扶贫资金及所收取的红包、礼金已全额收缴,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42.关于“黎家坪镇黎家坪村违法私自买卖集体土地现象严重,集体资产遭受重大损失;黎家坪村支书汪某某2016年非法买卖集体土地,纪委已查实两户,正在组织力量深挖当中”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国土部门予以配合,依法严惩黎家坪村非法买卖集体土地行为。目前,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骗取批准的用地证书;形事拘留伍某某、刘某某、管某某等3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严肃追责问责,给予黎家坪村支部书记汪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黎家坪村原支部书记伍某某严重警告处分,对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黎家坪镇机关和镇国土资源站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非法买卖集体土地专项整治行动。
  43.关于“白水镇湖湘村村干部徐某某在任职期间虚报修路工程款冲抵2013年该村违规开支以及招待费;2013年至2015年,该村干部违规领取误工补助、岗位补助,违规报销电话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白水镇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镇、村干部加强纪律教育,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规。
  44.关于“茅竹镇富里村村支书于某某冒领五保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其它违纪行为,茅竹镇给予于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举一反三,组织对全镇近三年来死亡的五保供养对象逐村逐户开展了一次全面排查,严防瞒报、漏报、冒领行为发生。
  (四)扫黑除恶方面的问题
  45.关于“2018年2月,潘市镇桐木村村民以张某某在桐木村开办的养猪场污染了桐木村的井水为由,强行闯入猪场进行打砸,造成猪场人员受伤,猪场设备被损,并造成财产损失;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对赵某某等人刑事立案,目前案件正在侦查阶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县公安局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对5名首要分子和骨干人员予以刑事拘留,对6名积极参与者予以行政拘留。该案现已办结,犯罪嫌疑人向被害人赔偿了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县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对各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二是切实解决养殖污染问题。县环保局、畜牧水产局对张某某养猪场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责令整改,作出了行政处罚。目前,环保设施已基本整改完成,饮水工程完成了设计、预算、评审工作,正在积极办理招标手续,力争尽早施工。三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县司法局、潘市镇结合案情,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同时,县委坚持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46.关于“镇村两级没有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培训,有的党员不知道‘两学一做’和‘三会一课’的内容,部分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千篇一律、照抄雷同;村党支部无党建工作的会议记录,党建活动开展少,组织生活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7月17日~7月27日,在全县村(社)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规划建设管理培训班上,对全县560个村社党组织书记和22个镇(街道)党务干部进行了基层党建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两学一做”“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和党员手册规范填写等基层党建实务;9月7日,县委组织部召开基层党建业务培训会,对22个镇(街道)党(工)委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全面培训基层党建业务,切实提高基层党务干部党建业务水平。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出台《中共祁阳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三是严格督查考核。7月下旬,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对全县基层党建开展半年督查、考核,并下发了督查考核通报,对党建考核排名后3位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47.关于“2017年8月2日,白水镇太和村因参与投票选举的选民没有达到登记选民的一半,该选举无效。县换届办责令白水镇党委按有关程序尽快重新选举,但该村至今未重新选举;2017年8月18日,白水镇党委召开班子扩大会,研究决定任命了陈某某等6名村干部,聘任陈某某等5位村干部;到目前为止,陈某某等聘任干部一直在村履职”的问题
  整改情况:白水镇党委于2018年5月28日向太和村党员、群众通报了2017年8月换届选举不符合法定程序的事实,并宣布村委会换届选举无效,同时中止了对陈某某等人的聘任。县镇成立专抓班子,按程序组织换届选举。9月29日,举行了正式选举,选举合法有效,陈金文当选为村主任,陈湘森和李玉双当选为村委会委员。
  48.关于“龚家坪镇古木堰村2015年、2016年党员缴纳党费由村集体统一交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龚家坪镇组织古木堰村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教育引导党员切实履行交纳党费的应尽义务,所有党员已经将原来由村集体统一代交的党费足额补交至村集体;对时任支部委员曾某某等二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在全镇范围内对古木堰村党支部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祁阳县党费收缴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49.关于“县农业委、县畜牧水产局职工‘吃空饷’”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县农业委、县畜牧水产局2个单位的“吃空饷”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目前,2个单位的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吃空饷”的资金已全部收缴县财政,并对清理出的“吃空饷”人员作出责令返岗、解聘等处理。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在全县部署开展了“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对违规领取的财政资金进行了全额追缴。
  50.关于“村务公开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整改。对巡察反馈的村务公开不到位的村全面排查,立即整改。75个贫困村的村务公开工作已全部进行了完善提高。二是规范公开行为。县财政加大投入,在各村(社区)设立标准的村务公开栏,确保公开效果群众满意。三是强化追责问责。要求各镇、街道每月对所属行政村(社区)村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发现不到位、不及时等问题,从严追究责任,确保村务公开及时全面。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县委将严格按照市委第十二巡察组的意见和要求,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抓好后续整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通讯地址:祁阳县金龙街8号县委巡察办 袁学成
  联系方式:0746—2371609
  电子邮箱: qyxcb2017@163.com
  中共祁阳县委
  2018年1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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