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 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做好登革热预防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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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0 18:11: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祁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做好登革热预防工作的通告

为全面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全力做好登革热预防工作,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永州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等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登革热预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正确认识登革热。登革热是一种由伊蚊(俗称“花斑蚊”)传播登革病毒而引起的乙类急性虫媒传染病,主要症状为发热,头痛,肌肉、骨骼关节疼痛,部分患者可能出现皮疹、出血、血小板减少等症状,一般发生在每年的5—11月份,7—9月份为高峰期。人与人之间不会传染,该病可防可控可治。

二、高度重视登革热。登革热传播快、发病急、危害大、涉及面广。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登革热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打一场全党动员、全民参与的登革热预防工作人民战争。

三、科学预防登革热。蚊虫是登革热传播的重要媒介,灭蚊是重中之重。广大群众要做好倒积水、清淤泥、除杂草、防叮咬、勤消杀等工作,确保做到“六清”(清理积水容器、清理户内外杂物、清理下水道沟渠、清理盆盆罐罐、清理地下车库、清理屋顶露台)。具体做到:(一)彻底打扫住房内外,排干房屋四周的沟渠死水,疏通下水管道,平洼填坑。(二)注意室内的水生植物,每隔5—7天换水洗瓶,花盆底部不要留有积水。(三)及时清理房前屋后的废旧轮胎、啤酒瓶、竹筒、闲置器皿等易积水的容器,减少伊蚊幼虫繁育场所。(四)定期检查清理建筑工地、地下室积水杂物,消除蚊虫孳生地。(五)尽量少去树荫、草丛、树洞、石穴、水池等潮湿阴暗处。(六)户外活动或劳动时,应尽量穿长袖衣服及长裤,并在裸露的皮肤上涂抹驱蚊液,避免蚊虫叮咬。(七)家庭可适时使用蚊香、电子驱蚊器、电蚊拍等装备,也可使用杀虫喷雾剂对房间实施灭蚊处理。

四、严明预防责任。登革热预防工作实行县级领导包联系点、单位包职工、镇(街道)包村(社区)、村(社区)包组、组包到户的包干负责制,确保登革热预防措施到位。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动抓好辖区内登革热预防的宣传、教育、筛查和灭蚊等工作。县卫计、疾控部门要做好疫情监测、药品采购和病人救治,安排专业队伍对广场、公园、河道水域等公共领域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灭蚊行动。县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行动,加强对中小学生及家长的健康教育。县市管、环卫、城管、住建、交通等部门要成立专业队伍,落实县城区及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车站码头的环境卫生保洁和防蚊灭蚊措施。对预防工作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五、全民参与预防。全体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蚊虫孳生地清除和防蚊灭蚊工作;广大群众要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主动参与灭蚊行动,清洁居住环境、搞好个人卫生。同时,要自觉配合单位、社区、医疗机构的爱国卫生行动,发现发热等疑似病例主动向疾控部门报告,确诊或疑似的登革热患者应主动接受住院隔离治疗。对不配合防蚊灭蚊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拒不配合治疗的登革热患者,依法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特此通告。

祁阳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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