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终于车改:关于车辆封存的通知

关于车辆封存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镇、街道办: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定于2016年12月30日下午对全县公务用车参改车辆进行封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直各参改单位车辆就地封存;

二、各镇、街道办可保留1台机要通信用车,其他公务用车于12月30日下午4—5点开至县政府后院车棚,由县车改办指定地点封存(联系人唐红梅、唐小明,3238912)。

三、县纪委、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农业委(包括农机、畜牧)、林业局(包括森林公安)、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商、药监)等执法执勤单位,按照省市2013年核定编制数的70﹪保留(具体以县里研究确定的车辆数量为准),其余车辆就地封存。

四、县直单位所属的参改下属单位,其车辆封存地点为县直单位院内。

五、各单位封存车辆在未正式处置前,其所有权和管理权仍属各单位。自封存之日起到移交县车改办处置前这一段时间,封存车辆一律不准动用。各单位要确保封存车辆的完整和安全,若有毁损和丢失,由保管单位自行负责,并追究保管单位的责任。

六、各单位将封存车辆的行使证、车钥匙交县车改办,其他资料和随车工具等待2017年元月移交。

七、县直参改单位分管负责人及涉改车辆司机于12月30日下午2:30—5:30时,在各自办公地点等候。

八、各单位涉改车辆在2017年12月30日下午2:30时后一律不准外出,否则,责任自负。

          祁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29日

封存18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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